議員黃學禮涉阻差受審 司法機構護證人為由 突減3記者席
【明報專訊】前年8月6日晚示威者包圍深水囃絡p,現任沙田區議會副主席黃學禮被指用身體阻擋警員追捕一名曾以彈珠攻擊警員的黑衣人,被控阻差辦公罪,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受審。司法機構職員在傳召匿名警員證人前表示,由於屏風未能完全遮掩證人容貌,以保護證人為由,突將庭內座位減半,原安排的7席記者席減至4席,直至近兩小時後才再容許多數名記者入庭站立聽審,惟有關證人已完成控方主問證供。有大律師及記協批評司法機構做法欠佳及不合理。
區議員黃學禮(27歲)否認於前年8月7日於深水鶞屭F灣政府合署外,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A。A早前獲法庭批出匿名令,禁止傳媒報道能識別其身分的事項,包括姓名、照片及工作地點等,並獲准使用特別通道出入及在屏風後作供。
司法機構:總結經驗檢視安排
傳召A出庭作供前,聲稱負責維持秩序的西九龍裁判法院副書記長歐志明表示,因要保護屏風後的證人,故將庭內座位減半並縮減記者席數目至4個。司法機構回覆查詢稱,聆訊前一天法院張貼通告顯示,庭內記者及公眾席分別有7個和9個,惟避免記者席座位上的人透過律師席上透明膠板見到該證人,遂安排記者席座位只有4個;該證人作供完畢後,座位繼續給予記者使用。司法機構會總結今次經驗,檢視相關行政安排,以盡量兼顧各法庭用者的需要。
有不願具名的執業大律師批評,司法機構的做法欠佳,因法庭本來已有匿名令禁止傳媒報道警員身分,他質疑法庭要做到如此滴水不漏,是偏袒警察。記協主席楊健興亦認為司法機構的做法不合理,「有針對傳媒的味道」,似乎在暗示傳媒對警方證人構成威脅,進一步限制採訪自由。
記協:做法不合理 似針對傳媒
至於警員A昨供稱,當日凌晨約1時,一名黑衣人用丫叉向警方防線發射彈珠,並擊中一名總督察的胸口。其後約50人開始在防線前聚集,警方驅散,推進期間A發現「彈珠人」的身影,立即追捕。彈珠人與身旁的人一起逃跑,突然一名男子用手推彈珠人的背脊,並大叫「走呀」,隨即停下來,用左邊身阻擋A的去路。A認為該男子故意阻礙他,遂制服他在地。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WKCC1339/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