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毁優品360 無業漢囚8月 官:如流氓黑社會所為
【明報專訊】前年10月13日網民發起「十八區開花」示威,7人涉在葵涌破壞被指是「藍店」的優品360,損毁約8,000元貨品,其中兩人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刑事損壞罪。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形容破壞行為猶如「流氓、黑社會」,令即使只是看新聞的人都感不安和擔心,判處54歲無業漢囚8個月,另一名18歲學生則還押至2月2日判刑。
同案18歲被告還押候判
被告無業的鄒昇華(54歲)及學生林天樂(18歲)承認於前年10月13日,在葵涌新都會廣場5樓優品360損壞屬於彩鷗國際有限公司的財產。辯方求情稱,鄒因疫情自去年失業,當日他是響應網上號召,並非組織者,現已明白行為不智。另林天樂犯案時只有16歲,冀法庭考慮到他初犯及年輕,盡量輕判。兩人均願意賠償損毁的貨品。
羅官表示,到目標商店破壞的號召,背後明顯有計劃和有組織,是「流氓、黑社會」所為,令店員、附近的人,甚至看新聞的人都會感擔心和不安,因他們看到無法無天的事公然發生,故監禁是絕對恰當,判被告鄒昇華即時入獄8個月。
另外,前年平安夜民間發起「和你Sing」活動,尖沙嘴海港城爆發警民衝突,就讀高級文憑課程的學生勞俊昇(案發時20歲)涉拒捕,令3名警員手指被拗斷、膝蓋瘀傷等,早前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3項抗拒警務人員罪成。裁判官葉啓亮昨表示,被告用力掙扎,導致3名警員受傷,為保障警員順暢執法,須判處即時監禁以收阻嚇作用,惟被告亦有受傷,且案發歷時不足一分鐘,故囚被告入獄6個月。
勞俊昇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葉官聞言表示「本案證據確鑿,上訴理據薄弱,被告卻無勇氣承擔罪責」,但考慮到上訴聆訊展開時,被告可能已服刑完畢,所以批准他以1萬元現金保釋,須守宵禁令及不准離港等。
不滿毁連儂牆被攝
退休漢襲擊囚兩周緩刑
此外,前年12月2日網民發起「全港大三罷」,現年85歲的退休漢顏學海在九龍灣「東九龍文化中心」地盤外的連儂牆撕海報時,不滿遭女途人拍攝,出拳打她頭部數下;他昨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裁判官莫子聰判刑時稱案情嚴重,「你係打人個頭,頭係人身體最重要部位」,但考慮被告年事已高和一直奉公守法,判他監禁14天,緩刑兩年。
【案件編號:WKCC3188、KCCC707、KTCC1485/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