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指事主證供存疑 醫生控31年前非禮罪脫
【明報專訊】七旬精神科男醫生涉31年前診症時,非禮一名當時16歲患失眠的女學生,事主多年後尋求支援性暴力受害人的非政府組織「風雨蘭」協助,兩年前報警。醫生被控一項非禮罪,案件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認同辯方所指,事主供辭有3個版本,在庭上對最猥褻的非禮過程一字不提,認為事主證供存疑,不能依賴,裁定醫生罪脫和獲得訟費賠償。
報稱醫生的被告林楚明(78歲) 早前否認於1989年某日在旺角長榮大廈單位猥褻侵犯女子X。
暫委裁判官許肇強形容,本案侵犯行為主要涉及被告忽然拉高事主胸罩,其後觸碰和凝視其胸部,過程「好簡單」,惟事主的供辭出現3個版本,在庭上對最猥褻的情節,即被告觸碰胸部一事隻字不提,當控方詢問被告是否有其他行為時,事主亦表明沒補充,認為事主不可能只是一時遺忘。
許官又表示,事主上庭作供才首次提及,被告曾將其胸罩「拉上拉落」,其間觸碰其胸部,但女性胸罩不如寬鬆衣物,不易「拉上拉落」,質疑被告當時能否「一手就可以將個胸圍拉上拉落?」
【案件編號:WKCC114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