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頭版漫畫傳達法官偏袒示威者信息 大律師會促律政司查《大公》藐視法庭
【明報專訊】高等法院法官周家明上周四裁定,警方不展示警員編號做法違反《人權法》,大律師公會昨去信律政司長鄭若驊,點名批評《大公報》於20日刊登的頭版文章,稱當中的漫畫傳達法官偏袒示威者的信息,已超越可接受的批評程度,認為該報道「徘徊在藐視法庭的邊緣(hovers on the margins of a contempt of court)」,認為律政司在法官被攻擊時有責任採取行動,審視報道是否涉藐視法庭。公會昨亦發聲明,對於有傳媒及個別人物就該判決攻擊周家明感痛心,強烈譴責針對司法機構及司法人員的攻擊行為。
高院周四就司法覆核案件裁決後,《大公報》翌日頭版報道「司法改革不能拖系列8」,標題為〈警員不展示編號 高院裁違人權法 暴徒惡晒 警察冇人權〉,報道包括一幅大公報製漫畫,圖中一名手持燃燒彈的示威者在警察前說:「我有法官撐,快雥q個編號我睇!」大律師公會於信中指出,報道傳達周官偏袒示威者或支持犯罪活動的信息,報道中亦有人對法官人身攻擊,質疑法官動機和誠信。
漫畫中示威者向警稱「有法官撐快畀編號」
公會認為,《大公報》報道已超出對司法決定可接受的批評程度,並已接近構成藐視法庭。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早前指出,律政司有責任就針對法官及司法機構的不正確指控辯護,促請律政司長審視事件,並採取適當行動。
大律師公會亦同時發聲明,指有傳媒及個別人物就判決抨擊法官周家明,對此感到痛心,強烈譴責針對司法機構及司法人員所作的非理性及不克制的攻擊行為,強調司法機構運作不應受任何政府部門或公眾干涉,公眾不應透過對法官施加壓力企圖影響裁決。
律政司:需要時跟進 湯家驊:亂批法官不能接受
本報昨曾致電及以電郵向《大公報》查詢,截稿前未獲回覆。律政司表示,社會人士有權在法律容許範圍內就裁決或相關事項發表意見或討論,而任何可能構成藐視法庭的行為,律政司在合適和需要時會採取適當跟進。
記者協會主席楊健興形容,大律師公會發聲明譴責傳媒的做法罕見,相信與近一年司法機構及法官受社會人士攻擊有關。楊健興不評論《大公報》漫畫所傳達的信息,社會自有公論,但認為傳媒必須審視內容是否基於事實及言論是否公平,否則會影響傳媒公信力。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稱,不能接受對於法官的個人攻擊、非基於事實及理據的評論,以及揣測司法結果,任何已進入司法程序的案件都不應討論案情,以免影響上訴庭的公正。他又稱,律政司有責任捍衛司法機構及法官,大律師公會亦應解釋何謂對案件恰當的討論。
另外,就法官及法庭被攻擊,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包致金昨出席港大法律學會講座稱,「不能過分保護法官,因為他們入職開始,就知道會面對批評」,又認為無事實根據的評論限制該評論的價值。至於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早前提及要司法改革的評論,包致金認為要有細節才能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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