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投案成反腐肅貪新潮流
上周末,中紀委國家監察委宣布,江蘇省委常委兼政法委書記王立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正接受調查。他是繼青海省副省長文國棟之後,今年第二個「主動投案」的副部級官員。官方數字稱,自從2017年10月的中共十九大以來,內地已有5000多黨員幹部主動投案。主動投案,成了內地反腐肅貪的新潮流。
王立科投案當晚,江蘇省委即召開常委會議,表示「堅決擁護中央決定」,顯示作為副省級幹部,王是向中央紀委而非江蘇省紀委投的案,案件也由中央而非江蘇省調查。
王立科案由中央調查
根據去年7月中紀委辦公廳制定的《紀檢監察機關處理主動投案問題的規定(試行)》,下列情形均屬主動投案:在初步核實階段,尚未受到紀檢監察機關談話時主動投案的;在紀檢監察機關談話函詢過程中,主動交代紀檢監察機關未掌握的涉嫌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問題的;潛逃後又主動投案包括在被通緝、抓捕過程中主動投案的;非完全出於本人主動,經他人規勸、陪同投案的……由此可見,對主動投案的定義相對寬鬆,而被認定為主動投案者,可獲一定程度的從輕發落,屬於某程度上的特赦。
主動投案者非劃一對待
不過,對主動投案者並非都是劃一對待的。去年5月19日,時任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理事會主任的前中證監主席劉士余主動投案,4個多月後中紀委宣布:劉因「政治立場動搖,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力,公開發表不當言論,缺乏政治警覺和保密意識,收受禮品禮金」等行為,被指嚴重違反中共黨紀,並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但鑑於他能夠主動投案,認錯悔錯態度較好,對其從輕處理,處以留黨察看二年處分,由正部級連降3級貶為一級調研員(相當於副廳局級),終止其十九大代表資格,中委資格也自然失去。
相對劉士余的從輕發落,比他早10天主動投案的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前副主委、前雲南省委書記秦光榮就沒那麼幸運。秦光榮的主動投案,是因為其子秦嶺在數月之前已被帶走調查。
不知是不是因為這個緣故,秦光榮受查後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收繳違紀違法所得,並被移送檢察院起訴。上月10日,他在四川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被控收受賄賂合計2389萬多元人民幣,尚未作出判決,但看來難免牢獄之災。
劉士余從輕發落 秦光榮撤退休待遇
在秦光榮主動投案後,中紀委國家監察委網站曾刊文,題目就是《主動投案是選擇了唯一正確的出路》,不知秦光榮若不主動投案,最終的處罰會有多重。
王立科是十九大以來第6名主動投案的副部級及以上高官,投案會否成為內地反貪的新常態,尚未可知,但確實是中共反腐網開一面的新動向。不知當年周永康、令計劃等大老虎,面對風聲鶴唳、敲山震虎的步步進逼,惶惶不可終日,是否想過主動投案而不可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