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槍擊警員 脫企圖謀殺罪 改判嚴重襲擊罪成 運警稱失望不解
【明報專訊】於去年一月被指向運輸警員(Transit Police)開槍的男疑犯,日前被判企圖謀殺不成立,改判嚴重襲擊罪成。運輸警察對此表示失望,指此判決難以讓人理解。
案中疑犯格拉斯哥(Daon Glasgow)因於去年1月30日,在素里市史葛路(Scott Road)架空列車站兩次槍擊運輸警察哈姆斯(Josh Harms),被控一項企圖謀殺,以及三項與開槍危害他人性命和持有槍械有關的罪名。格拉斯哥承認了後面的三項罪名,但否認當時有試圖殺害哈姆斯。
法庭於本月15日宣布判決結果,指出被告開槍沒有打中受害人的重要部位,而被告也沒有如仇視、憤怒或妒忌等,一般企圖謀殺會出現的動機,所以在審視過所有證據後判處被告企圖謀殺的罪名不成立,並改判為嚴重襲擊罪。
運輸警察發言人漢普頓(Clint Hampton)周一對此表示失望及不解。他指自己很難想像一個嫌犯用槍指向任何人,並連開兩槍擊中對方,但沒有被判企圖謀殺罪成立。他也透露,大溫運輸警隊已經向法庭要求調閱該案的判決筆錄,以作進一步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