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君彥:議員會上撐港獨 未必免刑責
【明報專訊】《港區國安法》通過後,立法會議員在議會發言會否亦遭國安法檢控備受關注。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接受網媒專訪時,被問到如有議員在會議上表態支持港獨,國安法及《基本法》何者具凌駕性,梁君彥稱議員並非在法律之上,若議員發言是履行職責在議會辯論,言論可獲刑事豁免,否則便由法庭決定是否犯罪;是否涉國安法並非由立法會主席決定。
指是否犯法由法庭非主席決定
立法會議員發言受《基本法》第77條及《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3、4條保障(見表),可不受法律追究。不過,港區國安法與基本法同為全國性法律,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曾引述內地《立法法》,稱若新舊法不一致,由人大裁決。
稱干擾會議已違特權法
梁君彥接受「香港01」專訪時指出,議員就職時要宣誓效忠基本法,當中包括「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 。他稱議員並非恐怖分子,若履行議會職責,「其實有什麼可能犯國安法那4條罪?」至於在立法會「拉布」、衝擊會否違「顛覆國家政權」罪行,他稱要視乎執法、司法機關如何看,但稱若議員干擾會議,本身已違《特權法》。
立法會法律事務處在7月曾發出文件,稱法院詮釋、決定基本法第77條範圍時,相當可能會考慮議員行使特權時所作行為,對履行立法會憲制職能是否必要、是否與基本法主要目的一致等。文件稱,若日後有個案涉及基本法第77條相對於國安法的應用情G,法院會在考慮相關原則、實際情G後,決定如何詮釋。
楊岳橋質疑無充分法律理據
公民黨黨魁楊岳橋憂慮,有關法例原本容許議員暢所欲言,但梁君彥的「一錘定音」,大幅限制、削弱了議員發言空間。他又說,港區國安法訂立後,民主派曾要求立法會法律顧問,就國安法的凌駕性及與特權法的關係給出指引,但沒有人能夠清楚提供,他質疑梁君彥的演繹是否已有充分法律理據支持。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