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建宗:施覺民個人原因辭任 政府發言人:沒提辭任原因
【明報專訊】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施覺民(James Spigelman)本月2日向行政長官請辭,外媒報道其辭職原因與《港區國安法》有關,政務司長張建宗昨日在商台節目《政經星期六》表示,施覺民辭任是因個人原因,尊重其意願,認為外界不宜猜測和批評。政府發言人昨日稍後出稿,重申前日說法,稱施覺民無提及辭任原因。
施覺民本月2日辭任,政府前日刊憲,稱特首林鄭月娥撤銷施覺民委任。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當日向本報稱,憂慮事件損香港聲譽。
政府發言人昨日重申,特首按既定做法、作為委任者行使權力,撤銷有關委任及刊登憲報,並強調港區國安法不影響香港司法獨立和司法制度的暢順運作,包括終審法院;港區國安法第五條明確規定,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應遵循法治原則,重要的法治原則充分體現在港區國安法內,包括一事不再審、不具追溯力、保障公平審訊等。發言人又稱,維持香港的普通法制度和司法獨立至為重要,任何人都不應懷疑特區政府對法治和司法獨立的承擔。
發言人亦提到,自1997年起一直有來自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著名法官擔任本港終審法院的海外非常任法官,這些著名法官參與終審法院審判,證明香港的司法獨立,有助維持外界對本港司法制度的高度信心,亦使香港與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保持緊密聯繫;特首在很多不同場合都感謝這些終審法院著名法官對香港法學研究和討論的寶貴貢獻,「香港委任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法官的制度一直行之有效,並將會繼續維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