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半年發3500限聚告票 近半未繳款 區議員收3張 批防疫包裝政治打壓
【明報專訊】吳氏一家三口於今年5月母親節,和另一不相識的途人遭警方票控違反8人限聚令,上月19日獲撤回定額罰款通知書。警方前晚回覆查詢表示,截至8月31日共處理3498張定額罰款通知書,1948張已交罰款,即逾四成人未繳款;警方經審視後共撤回3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元朗區議員陳樹暉3次遭發告票,他選擇不繳款並上庭抗辯,批評警方隨意執法是「以防疫包裝政治目的」,質疑「自限聚令生效以來,有多少(票控)出現在有政治訴求的場合?有多少是為了防疫?」
區議員記招分組仍遭票控 斥浪費法庭資源
陳樹暉表示,7月19及21日遭警方在元朗站附近票控,其中19日更接獲兩張告票。他稱當日打算與其他區議員召開記者會,在場區議員均以4人一組,避免違反當時的限聚令,但仍遭警方票控。他批評警方濫用限聚令打擊政治活動,「非常低成本但有效的方法,甚至不需要使用公安條例」。他又認為任意票控會浪費法庭資源,「究竟法庭要花多少時間,處理如此瑣碎但具爭議的案件?我覺得它(警方)麻煩了法庭」。
政府自3月29日起實施「限聚令」,最初禁止多於4人在公眾地方聚集,一度放鬆至8人,其後收緊至2人。翻查資料,在反修例事件相關日子,不時有雙位數市民被票控:8.31太子站事件一周年前夕,警方指稱旺角有人群集結,票控至少29人;上月11日有網民發起「和你Sing」,警方分別在旺角及沙田票控至少36人;元朗7.21事件一周年前夕,至少17人被票控。
大律師黃宇逸表示,被票控市民可在21天內交罰款,如不按時繳款,將收到警方或食環署等執法機構的通知書;如事主選擇抗辯,將排期於法院審訊,他認為因違反限聚令而入獄的可能不大。至於如何抗辯,黃宇逸表示要視乎個別情况,「例如事主不是與其他人集結,只是碰巧經過該處,又或許他們是一家人,所以可以獲得豁免」。
(疫情第三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