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年收入42.6%用來交稅
58年來稅項開支增22倍
【明報專訊】根據智庫機構菲莎研究所(Fraser Institute)昨日發表的一份報告顯示﹐每個加拿大家庭平均用42.6%的年收入繳稅﹐這方面的支出比花費在住屋、食物及衣服上更多。
該份名叫「加拿大消費費者稅項指數」(The Canadian Consumer Tax Index)的報告指出﹐去年一個加拿大家庭的平均年收入有91,535元﹐當中用了38,963元來支付各種稅項﹔至於花在基本生活需要的﹐如住屋、食物及衣服等相加起來的支出則為33,178元。
換言之﹐加國每個家庭平均花了42.6%的收入在稅項上﹐至於各種基本生活開支則佔年收入的36.2%。
報告的共同作者兼經濟學家費斯(Jake Fuss)表示﹐由此可見﹐稅項的支出仍佔本國家庭的大部分開支。
相反在1961年﹐當時加拿大每個家庭花在稅務上的支出只佔年收入的33.5%﹐花在生活基本需要的則佔56.5%。這顯示58年前﹐家庭需要支付的稅務遠較現在為低。
加拿大要支付的稅項分隱性與顯性﹐包括三級政府所徵收的入息稅、銷售稅、物業稅、碳稅、醫療稅、汽油稅及酒稅。
自1961年開始至2019年﹐平均一個加拿大家庭的稅單金額便上升了2,226%﹐相比之下﹐住屋(1,641%)、衣服(793%)及食物(663%)開支的增加便相對較少。
近年﹐聯邦及省級政府恢復推行赤字預算案﹐以應付政府龐大的開支。
如果各級政府透過增加稅率來達到平衡預算的目的﹐這樣本國家庭所承受面對的稅務負擔便會增至2,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