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寶台灣被認定陸資罰41萬
3大理由均涉及阿里巴巴
【明報專訊】經濟部投審會24日公布英商克雷達投資有限公司違反「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裁罰案,認定淘寶台灣雖由英商克雷達分公司經營,但克雷達可被中資阿里巴巴實質控制,從而判定淘寶台灣為中資,裁罰新台幣41萬元,限期6個月內撤資或改正。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24日說,中資長期利用轉投資方式,實質進行未經允許投資項目;政府會持續把關,裁罰違法業者。
投審會指出,這也是就「實質控制力」判斷公司為陸資的首例,24日已發文,克雷達應在文到半年內撤資或完成改正。投審會說明,改正有2種方式,其一為淘寶台灣在半年內回復為純外資,確保沒有被陸資實質控制;其二是淘寶台灣符合陸資來台投資標準,如停止廣告服務及第三方支付等。
中國電商龍頭阿里巴巴集團旗下平台「淘寶台灣」去年10月在台灣正式上線,透過品牌授權給克雷達台灣分公司經營。不過,民進黨前立委余宛如質疑違法,擔憂台灣電商產業恐像旅遊業一樣被中國大陸「養套殺」,且可控制台灣經濟。
限期6個月內撤資或改正
投審會指出,阿里巴巴在克雷達公司持股28.77%,未逾30%,符合現行「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不過,投審會調查,阿里巴巴可操控英商克雷達營運方針,認定具控制能力,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條例)第73條第1項規定,依同條例第93條之1第1項,處41萬元罰鍰,並限期6個月內撤資或改正。
投審會提出三點理由,第一、克雷達共計3名股東,分為A股及B股,阿里巴巴為B股唯一股東,並在董事會中擔任B股唯一一席董事。依照克雷達公司章程,股東會法定出席人數為至少2名,其中應至少有1名持有A股股東、一名持有B股股東出席;董事會法定出席人數為2名,其中應至少有一名A股代表董事、一名B股代表董事。
換言之,若阿里巴巴缺席會議,股東會、董事會就無法召開,意即阿里巴巴對克雷達股東會或董事會議案具備否決權。
第二、阿里巴巴授權克雷達在台營運「淘寶台灣」,包括商標、域名及平台IT系統維護及技術支援,每季向克雷達在台分公司收取權利金、技術服務費用,加上「淘寶台灣」網路相關伺服器或交據器等設備向「淘寶香港」承租,顯見營運高度仰賴阿里巴巴。
第三、淘寶台灣的會員註冊時要同意「淘寶台灣用戶服務協議及隱私政策」,然而「淘寶台灣用戶服務協議及隱私政策」卻是連結至阿里巴巴集團的「淘寶全球平台服務協議及隱私權政策」,代表台灣會員同意隱私權政策後,就可授權阿里巴巴使用個人資料、攝影機等權限,會員交易資料回傳到中國阿里巴巴伺服器中,可能有資安風險。
淘寶台灣先前申請增資3000億元,在台灣設置淘寶台灣與天貓等在地電商平台,不過,此增資案經營規劃涉及未開放陸資投資,且伺服器設於中國,並有蒐集個資、違反相關法令情形,遭投審會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