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推出78條惠台措施 促進經濟文化交流合作
【明報專訊】雲南昆明市政府日前正式印發《促進昆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若干措施》(下稱《措施》),共有78條,涵蓋昆台經貿交流合作,社會文化交流,台灣同胞在昆明市學習實習、就業創業、居住生活三大類,目的是吸引台商投資、促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
昆明市政府周二(28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梅俊輝表示,台商在昆明市投資全面實行准入前同等待遇,負面清單以外的項目屬地備案即可,除法律明令禁止外,所有行業均向台商投資企業開放。《措施》指出,台商可享受財稅、金融、服務保障等方面的扶持政策,並享受昆明市已出台相關扶持政策。
《措施》又指,台灣人子女可入讀昆明市公辦和民辦普通中小學和幼兒園。
同時,台灣籍及台灣同胞考生在昆明市參加中考、報考普通高中,享受6分的照顧加分;台灣籍考生在雲南省參加高考,享受10分的照顧加分。
《措施》鼓勵台灣青年到昆明創業;台資公司引進的精英,可申報「春城計劃」高層次人才引進工程,經專家評審後,給予入選者每人50萬元(人民幣,下同)的一次性工作生活補貼、100萬元項目經費。
此外,台胞可享受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等昆明市民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