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華僑縱火釀9人亡 3度判死刑又遭撤銷
[2020.07.24] 發表
【明報專訊】緬甸華僑李國輝曾多次犯縱火被逮,他2017年11月更在新北市出租公寓縱火致9人死亡。他於一、二審均被判死刑後,去年最高法院將案件發回更一審,更一審今年3月底仍判李死刑。不過最高法院周四(23日)再度撤銷死刑判決,發回高院更審。
最高法院周四認為,更審量刑理由與事實不盡相符,且部分引用審判外陳述,證人沒有在審判期日行調查證程序等,遂撤銷死刑發回更審。
案情指,52歲的李男於2017年11月初,自稱屢遭蘇姓男子等人在Facebook群組「緬甸華僑團體」挑釁,又認為同鄉陳姓男室友等人常故意以噪音騷擾他,遂自購汽油在租屋處縱火,釀成慘劇。李男一、二審被判死刑後,多次出庭均面露出不以為然。
至高院更一審,法官認為,李縱火後變裝企圖逃避追緝,審理期間亦未對死者家屬道歉,犯案手段殘忍,因而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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