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倫多女子掟椅落街免坐監 罰2000元 150小時服務令
【明報專訊】去年2月﹐將2張椅從多倫多市中心一棟柏文大廈45樓露台丟落街的女子佐伊亞(Marcella Zoia,圖)﹐昨被判罰2000元。除了罰款外﹐被告還要完成150小時社會服務令﹐以及守行為2年,但法官就拒絕檢控官判被告入獄的要求。
法官格林(Mara Greene)在庭上解釋﹐不判被告入獄﹐部分原因是她不認為被告丟椅的行為有傷人的意圖。而很幸運地﹐事件中無人受傷。
事發於去年2月﹐被告從露台先後丟了2張椅子外出﹐下面則是車來車往的高速公路。椅子着地的地點﹐附近剛有一名女子推着嬰兒車走過。
事發的部分過程被拍攝下來﹐片段不但被上載至社交媒體上﹐更被人瘋傳﹐被一眾網民狠批﹐更將被告封為「丟椅女郎」。
被告於去年11月承認一項行為不檢危害他人生命的控罪。檢控官要求法官判被告入獄6個月。但法官認為﹐這並不適用於一個初犯者。
法官又說﹐事發時﹐被告很明顯是因為對着鏡頭才做出這樣的行為。不過﹐法官沒有禁止被告日後繼續使用社交媒體。
法官表示﹐她對被告的作出懲罰﹐除考慮到事件中無人受傷﹐亦因被告尚年輕﹐入獄並非最合適﹔況且﹐被告亦已到受到公眾指責。
案情透露﹐事發前一晚﹐被告喝得大醉。到了翌日早上﹐她仍未酒醒﹐此時她從露台丟出2張椅。拍攝她丟椅的手機屬於被告所有﹐但案情則沒有透露﹐當時是誰人拿着手機拍攝。
被告的代表律師菜斯利(Greg Leslie)早前表示﹐事發前﹐其當事人的生活並不如意﹐包括輟學﹑失去模特兒合同﹐以及患上長期焦慮及有酗酒問題。而其當事人亦不成熟﹐承受不了同儕友人的壓力。
被告亦在庭上道歉﹕「我十分後悔。我的舉動可能導致很多人受傷。」她早前亦公開說﹕「我知這是十分不成熟及愚蠢的錯誤﹐我會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