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客准店內等外賣 員工飯堂不禁堂食
【明報專訊】食肆「晚6朝5」禁堂食新措施前晚實施,有食肆稱收到食環署通知,6時後容許顧客進入餐廳等候外賣及員工在餐廳用膳均屬犯法,批評做法反智;食物及衛生局副局長徐德義昨表示,因應部分公司反映員工外出用餐有困難,不對外開放的員工飯堂可獲豁免,晚市毋須禁堂食,但不包括對外開放的工廠食堂;而食肆同樣可容許員工在餐廳指定區域內用膳。徐德義又澄清,顧客在食肆戴口罩及不進食等候取外賣,並無違反規定。
不包括工廠食堂 食肆員工可店內進食
徐德義昨在疫情記者會稱業界反映,一些24小時辦公、公司位處偏遠地區及只供員工用的飯堂若晚上6時後禁堂食,對員工「不方便亦不適宜」,政務司長聽取各方意見後,決定不對外開放員工飯堂可豁免,但不包括對外開放的工廠食堂。
食肆員工方面,當局同樣准許他們可在餐飲處所內用膳,但指定的員工用膳區內要有適當圍封及標示。至於領取外賣顧客只要戴口罩及不進食,可在餐廳內等候,用膳區及外賣區需清楚劃分。
被問到新措施是否朝令夕改,徐德義解釋,條例有列明6項處所可豁免,如醫院飯堂等,稱政務司長接受團體反映意見,認為豁免安排「有需要及有必要」,強調員工食堂並非解禁。
食肆「晚6朝5」禁堂食前晚實施,敘福樓主席兼行政總裁黃傑龍當晚於facebook稱,擔心製造大量塑膠垃圾,決定在分店推行自攜餐盒買外賣折扣優惠,惟及後獲食環署通知,新規例不容許顧客在餐廳內等候取外賣,亦不准員工在餐廳內進食,批評做法反智。食衛局昨澄清後,黃傑龍在facebook表示「多謝局方聽取業界聲音」。
梁子超:不宜豁免食肆員工
醫學會傳染病顧問委員會主席梁子超認為,現時疫情嚴峻,防疫措施宜緊不宜鬆,本港大部分食肆面積小、樓底矮,若有帶病毒員工在店內進食,會增加病毒傳播風險,認為不宜豁免,又建議食肆向顧客派籌,毋須進店內亦可買外賣。
(疫情第三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