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肇邦霸官地申規範佔用 地署:陶輝霸地僭建已糾正
【明報專訊】屋宇署及地政總署在相隔一個半月後,確認本報早前報道,指警察公共關係科警司劉肇邦及家人於西貢北港新村的村屋天台有未經申報僭建物,而村屋地下花園亦有霸佔官地情况。劉向本報承認正申請佔用政府土地規範化。另外,地政總署亦指,助理警務處長陶輝早前曾居住及使用的兩間牌照屋,曾於2014年、17年及18年接獲違規投訴,當中一宗證實曾出現僭建及霸佔官地,但已糾正,其餘兩宗不成立。
陶輝涉轉讓牌照屋 地署:倘違規會跟進
地政總署稱,涉及陶輝曾居住及使用兩間碧水新村牌照屋的3宗投訴,當中只有2014年的投訴,署方發現僭建物及霸估官地,要求牌照人糾正並已獲遵從,其他兩宗只涉內部裝修及未發現違規。署方重申,正與持牌人澄清有否違反牌照規定將牌照轉讓,並考慮諮詢法律意見,如有違規會採取適當跟進行動。
本報早前報道,劉肇邦及家人位於北港新村的一幢村屋有僭建物及霸佔官地,地政總署昨稱西貢地政處人員經視察後,該村屋花園有約5平方米範圍坐落於政府土地,部門人員本已準備張貼通知,飭令佔用人限期前停止,但行動前接獲業權人向地政處提交佔用上述政府土地規範化申請,地政處正按程序考慮,暫緩執管行動。
地署稱規範化要求嚴 罰付1年市值租金
地政總署解釋,規範化申請需符合多項嚴謹要求始獲受理,而地政處亦會先收取行政費和相等於12個月市值租金單次懲罰費用,在處理期間及租約批出前,申請人須繳交市值租金。屋宇署表示,經視察上址後發現天台有兩個未曾申報天台構築物,因未有明顯危險,署方按現行對村屋僭建物的執法政策按序執法,即在目標鄉村展開大規模行動時進行執法。
劉肇邦:花盆咁大 畀唔番政府
劉肇邦回覆本報指,該處「只有一個花盆咁大……畀唔番政府」,故作規範化申請,暫未知收取多少懲罰性租金。他亦指正與租客協調,按指示盡快清拆僭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