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E生認藏汽油彈囚32月 官:別將年輕當優勢
【明報專訊】獲美國大學取錄的應屆文憑試考生,去年11月在屯門寓所附近涉攜有3個汽油彈及大量製作原料,早前承認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狻疰a財產」罪。辯方力陳被告年輕,希望法庭判處勞教中心服刑。區院法官胡雅文昨日判刑時表示,「別期望將年輕當作優勢」,判被告入獄2年8個月,同時認同被告受網上偏頗新聞影響,下令他在獄中接受心理輔導。
被告陳國靖(17歲)就讀中六,剛考完文憑試,獲美國一所大學取錄工程學位,其家人聞判後失聲痛哭。
攜3枚彈 原料可製7至15枚
法官胡雅文表示案件嚴重,被告案發時攜有3枚製成的汽油彈,背包內更藏有逾1.8升易燃液體,原料可供製造7至15枚汽油彈,加上被告全黑裝扮,攜帶3張八達通,顯示他早有預謀及防止追捕,斥他是「罪犯」而非「示威者」,即使年輕亦必須判處入獄。
法官表示,「被告雖年輕,但未至於年輕得不懂分辨是非」,形容他攜帶汽油彈的意圖「惡毒」(malevolent),並謂「年輕罪犯犯嚴重罪行後,別期望將年輕當作優勢」,故將量刑起點定於4年。
法官對被告說,「若你年紀更大起點將更重」,只念及他認罪,減刑後判他入獄2年8個月。法官得悉被告渴望繼續升學,特別指出獄中升學「完全可行」,寄語他善用時間在獄中增值自己。
心理報告指受網上偏頗新聞影響 官令輔導
另外,被告的心理學家報告顯示,被告犯案受社交媒體及網上新聞煽動,他守法意識薄弱,仇視執法者及合理化犯法行為,若他繼續受偏頗的網上新聞影響,將加劇重犯風險。法官看畢報告,接納心理學家所指,下令被告在獄中接受「結果思維」(consequential thinking)及「決策過程」(decision making process)兩方面的心理輔導。
案情指出,警方去年11月10日在屯門巡邏,在兆麟苑附近發現手持對講機的被告及一群黑衣人,遂上前追截,制服被告後搜出汽油彈及一批易燃物,包括3個汽油彈、兩個扳手、3瓶環己烷及甲基環己烷、一個載有白電油的容器、一包內含次氯酸鈣的白色粉狀顆粒、14塊白布、一個漏斗、4個打火機及一把剪刀。
【案件編號:DCCC248/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