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兩重建項目 市建墊付地價省時
【明報專訊】市建局上月宣布啟動兩個公務員合作社樓宇重建試點項目,預料重建後住宅數目可由現時約600個增至3140個。市建局行政總監韋志成昨在網誌表示,已委聘一間對「散社」安排有經驗的法律顧問,為兩個項目內未解散的合作社提供免費法律顧問服務;至於補地價時需向政府支付的數萬元行政費,他稱每名業主亦可獲豁免,期望有關安排可減輕業主處理散社和補地價所涉繁複程序和財政負擔。
供「散社」免費法律顧問 簡化審批流程
現時公務員合作社的「散社」程序非常複雜,一般需兩三年時間才能完成,社員需經散社和分契程序取回單位業權後,才能考慮市建局收購建議,同時還要向政府補回地價,才能解除轉讓限制,以完成買賣手續。韋志成說,該兩個項目涉37個公務員合作社,共616戶,但目前仍有10個合作社尚未解散,兩個項目內未補地價單位多達九成。
韋志成稱,市建局除已委聘法律顧問外,亦會協助合作社的業主處理補地價程序,簡化補價審批流程。他稱,市建局會代合作社業主統一向政府申請評估補地價款額,業主毋須自行申請,以省卻申請及審批程序,而市建局向業主出價收購時,會同時提供市建局收購價和政府的補地價金額,當業主接受市建局出價後,局方會直接替業主支付補地價,不用業主先墊支,可免卻業主準備現金周轉煩惱。
韋志成續稱,初步評估後,自住業主在扣除土地補價後收到的補償,足夠用作購買由房協發展和提供的專用安置屋h資助出售單位,作為重置居所其中一項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