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院前法官烈顯倫:完善國安法刻不容緩
【明報專訊】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 (Henry Litton,圖)昨就「港區國安法」開腔,他向傳媒發出文章,稱世上所有國家、除非是失敗國家,都有法律保障自身國家安全,而本港內部安全日趨惡化,完善國家安全法刻不容緩。他提到「愈來愈多證據顯示,有恐怖分子活動旨在打垮香港警察及推翻特區政府」,又稱「反政府運動似乎資金充足,令人懷疑資金來源問題」,不過沒列舉證據。
質疑反政府資金來源 毛孟靜批無證據
對於烈顯倫質疑反政府運動資金來源,議會陣線立法會議員毛孟靜認為他作為資深法律界人士不應發表沒證據的言論,「是有失身分,由佢把口講真是十倍好笑」。
烈顯倫在文章指出,本港有源自殖民地政府的法例,但非完整地針對涉國家安全的複雜事項,又稱《基本法》23條立法憲制責任仍一直擱置。他說時移勢易,提升和完善國家安全法刻不容緩。他又稱,自去年10月香港立法機關已無法正常運作,本港內部安全日趨惡化,香港存在嚴重公共安全問題,顯然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他說港區國安法獲通過後,將由香港法院根據普通法制度行使司法管轄權,基於無罪假設及在毫無合理疑點下、且必須排除不相關偏見證據,才能推定有罪。
烈顯倫又引述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所說,港區國安法是為「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而需要推行的必要改革,認為法律界和司法界必須鄭重正視。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