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理大14人提堂兩控暴動 家長車司機控危駕
【明報專訊】警方去年11月中連日圍堵理工大學,大批示威者在附近支援而引發警民衝突。事隔近半年後,14名男女昨日分12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分別控以暴動、危險駕駛、藏有攻擊性武器和非法工具等罪名,當中包括一名「台灣公視記者」及兩名涉駕「家長車」的男子。案件分另押後7月和9月再訊,以待警方完成理大事件調查。除暴動罪的兩被告須還押外,其餘獲准保釋。
報稱記者藏索帶 控管有非法工具
報稱記者的鄧卓儒(26歲),被控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他被指於去年11月18日在尖沙嘴東海中心外,管有7條膠索帶。據了解,被告為香港人,被捕時搜獲雷射筆、摺刀及鐵鉗等工具,其間聲稱自己是「台灣公視記者」,但未能出示記者證,只有一紙「採訪證明書」;他疑虛報住址和電話,警員一度未能聯絡他。
裁判官批准鄧卓儒以2萬元保釋外出,其間須每天到警署報到、不得攜有違禁武器及利器等。
暴動罪兩被告還押 其餘准保釋
建築安全主任陳鎮洋(32歲)和售貨員梁祖光(24歲)涉打算接載示威者離開,各被控一項危險駕駛罪名,分別指兩人於去年11月18日、20日在紅磡繞道近李兆基樓和尖沙嘴暢通道南,危險駕駛各一輛客貨車和私家車。據悉,兩被告當時打算到理大接載示威者離開,被警方截停後,作出危險駕駛的行為而被捕。
同被控一項暴動罪的兩名被告為建築工人施英濠(23歲)及文員文自強(20歲),被指於去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加士居道天橋近伊利沙伯醫院參與暴動。施再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即兩把刀及一支槌;文再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即2罐電油。兩人需繼續還押。
另外兩名學生鄭啟駿(18歲)及李佳豪(16歲)向警員訛稱身上沒有身分證,各被控一項有意圖而提供虛假資料,企圖誤導警務人員;獸醫護士李君珩(31歲)被控一項襲警;園藝師陳俊傑(25歲)涉因叫囂謾罵,則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
學生祝蔚喬(16歲)、測量員李浩維(26歲),學生梁子揚(24歲)、侍應劉思衛(17歲)、時裝設計師陳子朗(21歲)同被指在紅磡及尖沙嘴一帶,涉管有士巴拿、剪鉗、六角匙等非法用途工具。
【案件編號:KCCC818-829/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