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求情:重犯可能近乎零
【明報專訊】時任立法會議員區諾軒於去年7月因大聲公聲音襲警,以及敲打警方盾牌令另一警員受驚,早前被裁定兩項襲警罪成。辯方昨求情時形容,區當日只為履行議員責任,現已明白使用揚聲器的限制,重犯的可能「近乎零」。裁判官梁嘉琪接納社會服務令報告所指,區諾軒態度負責任和有悔意,判處他140小時社會服務令。當日與區同場的公民黨立法會議員譚文豪憶述,在場警員「搵個盾刻意撞過來」,令眾人躲避不及。
判刑後,現年32歲的區諾軒在庭外表示,已就定罪申請上訴,明言將上訴到底。他又稱,自己仍有其他官司要面對,形容本港政治形勢並不樂觀,他將與香港人一起從容面對,奮鬥到底。
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表示,區諾軒當日只為履行議員責任,成為溝通的橋樑,以淡化事件,目的並非對任何警員造成身體傷害,其出發點和行為均有別一般刑事案件。辯方又指出,區已明白使用揚聲器的限制,重犯的可能「近乎零」,目前正準備到日本修讀博士課程,希望法庭判處較短時數的社服令。
敲盾令警員受驚 嗌咪致警司耳部不適
案發於去年7月7日「九龍區大遊行」的翌日約凌晨12時半,區諾軒被指在油麻地彌敦道與登打士街及咸美頓街交界,襲擊警員關志豪及警司高振邦,違反《警隊條例》。關志豪早前供稱,區向他叫「毅進仔」3次,並以揚聲器的咪高峰敲打其長盾,令他受驚。高振邦則供稱,區以揚聲器向他叫喊,導致其耳部不適,醫療報告顯示他事後急性聽力受損,相關問題經覆診兩次後已消退。
譚文豪:警員搵盾刻意撞來
當日與區諾軒一同嘗試向警員對話、一度遭警方控以阻差辦公的譚文豪形容,當時馬路上未見示威者,「有(示威者)都已經上番行人路」,故他們希望警方離開,讓大家和平散去,遂保持4至5步的距離向警方要求與指揮官對話。惟警方不但沒提供解釋,更突然推進防線,「搵個盾刻意撞過來」,令眾人躲避不及,身後有女記者甚至高呼跌倒,「因為驚人踩人,都要擋一擋(警方),因為一個跌倒,已可能發生骨牌效應。」
譚文豪質疑,警方當日刻意作出挑釁和攻擊行為,而區諾軒當時只希望與指揮官對話。他又稱,自己雖曾遭警方以阻差辦公一罪拘捕,但罪名已被撤銷,並引述律政司稱是次起訴不恰當,形容自己當時沒有犯法。
【案件編號:KCCC2558/19】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