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首視像聆訊 大狀遙距陳辭
【明報專訊】法院在疫情下停擺逾兩個月,司法機構早前頒布指引,批准高等法院民事案可以視像會議形式遙距聆訊。高院昨處理一宗離婚官司上訴時,首次以視像系統方式聆訊,訴訟雙方律師均沒有到庭,透過直播的熒光幕陳辭,並透露今次所需費用為8000元。
現場所見,上訴庭副庭長林文瀚、上訴庭法官朱芬齡、高院法官朱珮瑩坐在庭內主審,案件作公開聆訊,庭內旁聽者有10多人,包括司法機構職員、記者等,訴訟雙方法律代表都沒有到庭,透過視像系統參與聆訊,大律師均如常穿上黑袍和假髮,並戴上口罩。過程中,庭內設有3個熒光幕及兩個投影幕,直播大律師陳辭,除了有兩次雙方大律師未能聽到法官的對話,情况大致暢順。
大律師:安裝費8000 曾收報價6萬
審結後,林官主動向訴訟雙方查詢相關費用,問會否增加成本。訴訟雙方大律師回應稱,安裝視像系統費用各花費8000元,上周五安排在律師樓安裝,一小時便完成,在任何一間律師樓都可以安裝。另大狀透露,曾有另一間公司報價6萬元,但他們最終沒有選用這間公司的服務。這次遙距聆訊,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及法官楊家雄亦有特別到法庭旁聽。楊官今日會以遙距方式審理社工呂智恆覆核警監會越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