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圍圍毆命案 潛內地10年 兩被告謀殺罪成囚終身
【明報專訊】育有兩女的25歲爸爸,2008年捲入朋友的「爭女」爭執,在天水圍一家麥當勞被9人圍毆逾30秒,送院3天後不治。兩名潛逃內地10年的涉案青年昨日被判謀殺罪成立,判囚終身,案件至今尚有1人在逃。法官昨對到庭聽審的死者母親及姊姊表示深切慰問,稱希望結案後事件有個了結,讓家屬可以好好生活下去。
早前認誤殺不被接納
兩被告鍾振豐(32歲)及黃俊敏(33歲)在案發後潛逃內地10年,因在內地犯事被揭發身分,在內地服刑後,2018年押解返港受審,二人否認一項謀殺罪。控罪指兩人在2008年10月2日在天水圍天瑞h商場麥當勞快餐店內,與其餘7人謀殺男子潘嘉恩(終年25歲)。兩被告均有三合會背景,為同一「字頭」。他們一直否認控罪,但早前透過大律師寫信予律政司承認誤殺罪,卻不被控方接納。經過多日審訊,陪審團昨早10時09分退庭商議,至下午4時半以5比2大比數裁定第一被告罪成,並一致裁定第二被告罪成。
求情:參與程度低酒精影響
鍾的代表律師求情時說,第一被告參與程度很低,事發時沒用任何武器,只是聽從較大年紀的人指使下犯案。黃的代表律師就指第二被告在事發時喝了12杯酒,是在酒精影響下犯事,屬一時衝動,在打鬥初時他亦沒有參與,只在其他同黨正在離開時,用鐵傘架打了死者一下。兩名代表律師均提到,兩被告不是主腦,證據上沒顯示是由他們對死者作致命一擊,沒有意圖亦不想導致任何人死亡,他們承認誤殺罪也顯示一定程度悔意。
官慰問家屬 盼好好生活
暫委法官祁彥輝聽畢陪審團裁決及兩被告求情後,指兩被告參與了一宗兇殘謀殺案,只因死者對被告及其他涉事者不尊重就殺死他,是不需要的,而法官對謀殺案並無酌情決定權,只能判處兩人終身監禁。
死者的母親及姊姊有到庭聽審,祁官最後向他們表示深切慰問,稱希望結案後事件有個了結,他們可以好好生活下去。事件尚餘一名疑犯在逃,其他涉案者林兆峰、吳柏麟、張國豪、布嘉誠已被判刑,另兩名曾潛逃內地的涉案者林家輝及謝偉麟,將於本周五(13日)提堂。
【案件編號:HCCC19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