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控元旦襲蒙面便衣 官問加控非法集結
【明報專訊】一名蒙面便衣警於元旦日晚在旺角遭多人襲擊。22歲侍應和25歲經理被控一項襲警,案件昨在觀塘裁判法院提訊,兩人暫毋須答辯,押後3月底再訊。裁判官杜浩成閱讀案情後,形容非法集結在本案「呼之欲出」,向控方查問會否加控相關控罪,並拒絕兩名被告保釋。
報稱侍應的李柄希(22歲)和經理利子(25歲)被控本年1月1日在旺角山東街和通菜街交界襲擊警員A。
控方申請案件毋須答辯,並與另一宗涉同一事件的案件合併,同時反對被告保釋,以及申請押後至3月30日再訊,以作進一步調查和索取法律意見。
杜官在庭上指出,根據案情,當晚11時有10多人在奶路臣街和花園街交界堵路,影響交通,問控方為何不起訴兩被告非法集結,控方稱需索取律政司意見。
杜官並問控方為何形容兩被告「睇水」,又問兩人是否10多名堵路者一分子,辯方回應有證人聲稱當時目睹10多名黑衣人,控方則稱兩被告為其中一分子,杜官遂謂「咁非法集結黿掘o呼之欲出」,最終拒絕兩人保釋,下令還押懲教署看管。
根據法例,經《侵害人身條例》控告的襲警罪最高可監禁兩年。而非法集結罪據《公安條例》最高囚5年。
【案件編號:KTCC164/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