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審助釋「保護傘」疑慮
孫小果2010年刑滿釋放前後的新舊案件,分別在雲南省玉溪市中級法院與雲南省高級法院審理,這種做法過往並不多見,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劉靜坤昨在《法制日報》撰文,稱認為孫小果案分案審理可確保審判效率。
劉靜坤指,分案審理符合法律規定。新案針對的是新的事實,被指控涉黑罪名的被告多達13人,涉及多個罪名及10多項違法犯罪事實,應當循一審程序審理。但如果將新案併入舊案,循二審程序審判,不僅於法無據,還將剝奪包括孫小果在內的新案各被告的上訴權。
劉靜坤認為,孫氏涉嫌強姦罪等舊案發生在1997年,新案發生於2010年後,新舊案具有相對獨立性,且舊案與新案除了孫小果之外的被告均無關聯,分案審理有助降低案件程序繁瑣度和司法機關辦案負擔;同時又能確保案件公正審判。
新案涉及昆明多個單位、部門,劉靜坤稱為確保公正審判,採取「異地管轄」,改由玉溪市法院審理,能防止案件審理受干擾。
四川大學教授龍宗智亦指出,孫的繼父、母親均曾是昆明市政法系統工作人員,為孫小果編織「保護傘」,將案件指定在昆明市以外的玉溪市辦理,有利消除社會對當地「保護傘」會妨礙司法的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