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11.08
    星期五

少年帶雷射筆 官改控藏武器裁罪成 判前主動更改 裁判官:可燒傷眼睛皮膚 意圖射警員

[2019.11.08] 發表
涉案少年9月21日於屯門站公共交匯處被捕,警員當時在地上展示搜到物品,包括改裝雨傘、擴音器、手套、防毒面罩等。(讀者譚蕙芸提供)

【明報專訊】9月21日「光復屯門公園」遊行,當時15歲的男生被搜出經改裝長傘、行山杖及雷射筆,早前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少年庭被控「藏有非法用途的工具」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兩罪受審。裁判官昨裁決前將首項涉及雷射筆的控罪,改為「有意圖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裁定少年兩罪成立。裁判官表示雷射筆本身不是攻擊性武器,但能夠燒傷警員及其他人的眼睛和皮膚。

另涉藏改裝傘行山杖 同罪成

上月剛滿16歲的少年,罪成後繼還押至11月25日判刑,以待索取勞教中心、更生中心、教導所及青少年罪犯評估委員會報告。辯方大律師趙嘉銘昨晚表示暫未決定會否上訴。

昨日甫開庭時,署理總裁判官蘇惠德引用《裁判官條例》第27條,提出將首項涉及雷射筆的「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控罪,改為「有意圖管有攻擊性武器」。辯方反駁,表示一直以原有控罪為抗辯基礎,亦已盤問證人,現時改控會造成嚴重不公。控方回應,無論以新舊控罪起訴,辯方都以少年無管有武器的意圖抗辯。蘇官表示,考慮到原有控罪和證據不符,修改控罪不會造成無法挽回的不公,遂將首項控罪修改。少年重新答辯,否認首項經修訂控罪,控辯雙方沒傳召新證人,蘇官裁定少年兩項罪名成立。

官:倘和平表達 何必帶全套保護裝備

蘇官裁決時表示,少年被問話時承認當時出席遊行,被搜出雷射筆、頭盔、護膝及手套等,反問「如果他想和平表達訴求,何必帶有保護自己的全套裝備?」蘇官稱,少年持有的雷射筆本身不是攻擊性武器,但根據專家證人所言,它有可能傷及眼睛和輕微燒傷皮膚,認為少年帶雷射筆的意圖就是要照射警員或其他人的眼睛,令他們受傷,屬非法用途。

蘇官續說,少年管有的雨傘及行山杖都經蓄意改裝,雨傘尾部最長可露出47厘米傘骨,蘇官質疑少年「如果帶把爛遮去遊行,在防線前徘徊又有何目的?」蘇官相信少年打算用傘尖傷人,同時隱身於傘篷中。至於少年被警員截查時,行山杖從傘中跌出,蘇官認為他刻意把行山杖藏起,又稱行山杖沒手柄、兩端為金屬,向警員投擲時更易傷人。

原控藏工具作非法用途 刑責相同

原本兩項控罪指稱少年於9月21日在屯門站公共交通交匯處,管有一支發出綠色光線的雷射筆、藏有經改裝的雨傘及行山杖,分別違反《簡易治罪程序條例》下「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和《公安條例》下「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名。經修訂首罪「有意圖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同屬《簡易治罪條例》,最高同為罰款5000元及監禁2年。

【案件編號:TMCC700019/19】

明報記者

(反修例風暴)

更多要聞
典禮前內地男舉刀 奏國歌畢業生喊口號 中大腰斬畢業禮 學生愕然
【明報專訊】中文大學昨日舉行的畢業禮提早結束。畢業禮開始前有畢業生在校內遊行,到達烽火台後叫口號及唱歌期間,一名操普通話男子持刀及唱國歌,後... 詳情
致辭未按稿 段崇智籲互相尊重勿只看今天
【明報專訊】中大校長段崇智昨於畢業禮未按原定講稿發言。他在開首提到對畢業禮有部分不尊重行為感遺憾。他希望畢業生記得3點,在社群中互相尊重及理... 詳情
科大畢業禮 黑衣人衝上台揮旗
【明報專訊】科技大學昨舉行兩場畢業禮,下午場次開始前有人發起「和你grad」行動,穿黑衣及黑口罩的學生衝破校方架設的鐵馬,兩度衝到台上並揮舞... 詳情
【明報專訊】科技大學22歲學生周梓樂周一(4日)凌晨於將軍澳示威活動期間在尚德停車場墮樓,警方周二聲稱警員在凌晨1時05分「首次嘗試進入」,... 詳情
【明報專訊】警方本周一舉行記者會前,在場有記者戴上寫有抗議標語的頭盔,警方當日取消記者會。警務處長前晚致函《明報》總編輯陳錦強,指出明報記者... 詳情

明報網站 · 版權所有 · 不得轉載
Copyright © 2019 mingpaocana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Ming Pao Daily News A wholly owned subsidiary of Ming Pao Enterprise Corporation Ltd.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5368 Parkwood Place, Richmond B.C. V6V 2N1 | Tel.: (604) 231-8998 | Fax: (604) 231-9881/9884 | Advertising Hotline Tel.: (604) 231-8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