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槍男生控暴動襲警
18歲中五男生曾志健於前日國慶(10月1日)當天,在荃灣追打警員時被實彈射中左胸穿肺,今被控一項暴動罪及兩項襲警罪。除了曾志健,有五男一女被控暴動罪,其中一人被控縱火罪,案件同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依次為報稱清潔工陳珩(38歲)、VTC一年級學生陳金國(19歲)、程式員李振文(25歲)、VTC三年級學生馮清華(21歲)、香港專上學院二年級學生郭小琴(22歲)、荃灣何傳耀中學中五學生曾志健(18歲)和理工大學學生邱宏達(26歲)。當中邱宏達為當日在曾志健旁,遭警員按倒在地制服的男子。
被告李振文、郭小琴和曾志健今沒到庭應訊,控方指3人仍在醫院留醫。
首5名被告被控於2019年10月1日,在荃灣海壩街一帶,與其他不知名者參與暴動,其中陳珩另被控一項縱火罪,指他於同日同地,與其他不知名人士,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另一人的財產,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另曾志健和邱宏達則被控於同日在荃灣大河道、大河道北和鱟地坊一帶,與其他不知名者參與暴動。曾志健另被控兩項襲警罪,指他於同日在荃灣鱟地坊一帶,襲擊警員謝思明和警署警長曾家輝。當中曾家輝為當日開槍射向曾志健左胸的警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