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欄杆貼海報被警控 反修例首宗
【明報專訊】6月反修例示威以來,連儂牆於各區遍地開花,市民紛紛於欄杆或牆上張貼反修例標語或海報。昨日首次有市民因張貼有關海報而被票控上庭。
兩名男女涉於8.5全港「三罷」當日,於欄杆張貼與反修例有關海報,涉違反《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分別被警方票控,兩宗傳票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兩被告暫毋須答辯,押後至10月16日再訊,讓辯方向控方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
被告為何志程(24歲)及郭曉楠(24歲),分別被指於2019年8月5日下午6時20分,於青衣青荃路欄杆張貼3張1米乘40厘米的海報,違反《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第104A條(1b)及(2)、未得准許在政府土地張貼招貼和海報而被警方票控。
控方指出,兩宗傳票事件和證人相同,故將合併處理。據悉,所張貼的海報內容與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示威活動有關。本案亦為6月反修例風波起,首宗因張貼反修例海報而被票控的案件。根據法例,任何人若違反未經准許而展示招貼或海報,會被定額罰款1500元。
【案件編號:WKS13795-6/19】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