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菲傭被索償 僱主:賠錢亂港規矩
【明報專訊】已返回菲律賓的外傭指控前僱主無理解僱,早前入稟勞資審裁處追討薪金及相關津貼、損失共合約8.5萬元,案件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外傭以視像作供,為首宗外傭以該形式申索的案件。外傭否認前僱主所有指控,稱不曾弄傷少主下體。操普通話的前僱主稱賠償會破壞香港規矩,拒絕賠償。
申索人為菲律賓籍Mallorca Joenalyn Domingo,她於2016年6月10日起受聘為被告吳美旋(譯音)的家庭傭工,同年9月22日被解僱。申索人向被告追討一個月代通知金、機票、薪金損失等共約8.5萬元。
菲傭否認弄傷少主下體
申索人育有6歲及8歲兒女,回鄉一年後再工作,現於菲律賓一間電子公司任職操作員。對於被指控曾在洗髮乳加入不知名物質、洗衣服後衣服仍有洗衣粉等,申索人以視像作供時一一否認,並稱照顧被告10歲女兒洗澡時,其女兒自行清洗私處,不曾聽聞她因下體受傷求醫。對於被指不與被告女兒玩,申索人說每天花6小時跟她玩,兩人關係良好。
曾簽英文信稱願賠 前僱主:不懂英語
被告盤問申索人時重複稱不會賠償,說「這些外傭不能得到想要的」、「如果我給她錢,香港會變得更亂」。被告曾簽署的英文信件稱因財政問題解僱申索人,並願意賠償,惟被告否認,強調解僱申索人是因她工作欠佳,也不曾答應賠償。她說自己不懂英語,不理解信件內容,按申索人指示才於信件簽名。雙方於周四結案陳辭。
【案件編號:LBTC 346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