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列市洗錢業主 豪宅賣「自己人」
【明報專訊】溫哥華東南區一豪宅曾掛牌268.8萬元,其華裔業主一度嘗試以筍價賣給一買家,該業主被指涉嫌經營列治文一地下錢莊,卑詩民事充公辦公室(BC Civil Forfeiture Office,下稱辦公室)指稱那「準買家」曾涉嫌幫錢莊管數。
據《溫哥華太陽報》報道,上述該6睡房6廁物業是受到法庭一臨時凍結令所限制,即在出售前必須得到法庭的批准,成交後所得款項需存入一信託戶口直至法庭對有關案件作最後裁決為止。該凍結令也限制物業只可賣給獨立的第三方,並以一個公平的市值成交。
該物業的女業主曾涉及本省最大宗洗黑錢案,她和丈夫與民事辦公室之間的訴訟中,夫婦被指在列治文經營一地下錢莊,一年洗淨的黑錢可達2.2億元。警方於2015年一次行動中檢獲200萬元,而民事充公辦公室以犯罪收益為由嘗試充公該筆款項和溫哥華的房屋。
辦公室透過律師呈法庭上資料,內容指女業主故意嘗試避開臨時凍結令的限制,隱藏買家並非與她獨立無關係。
法庭文件顯示,女業主被指欲以「滿天過海」的手法是,透過成立一間只有註冊號碼沒有名的公司,而該間於今年3月底成立公司有兩名董事,其中一人被指曾遭警方調查發現在地下錢莊負責管數,警方於2015年的行動中曾拘捕該管數人和女業主,但沒有落控。
該號碼公司曾於今年5月被用來嘗試買下上述東南區物業。
該物業原初掛牌價268.8萬元,後來減至248萬元,但5月那次的建議成交價只有180萬元。
物業後來再有另一次交易申請,辦公室指,雖然準買家有誓章指自己與女業主沒有關係,但其聲明內容只有少量資料。辦公室亦將來自地產經紀和估價員的證據呈法庭,意圖爭辯其協議成交價只有188.8萬元是低於市價,少近24萬元。
交易申請最終在本月初獲法庭批准。
道明銀行較早前曾對該物業向法庭提出呈請,要求取消抵押以收回欠繳的110萬元按揭;該物業另有兩項共56萬元的按揭註冊在業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