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袋悶死8歲女兒 惡母囚終身15年不得假釋
【明報專訊】2014年以膠袋悶死8歲親生女兒的女子巴斯通(Lisa Batstone)因二級謀殺而面臨終身監禁,法官重判她15年不得假釋。
卑詩最高法院的法官默里(Catherine Murray)指,被告殺死女兒Teagan的行為自私,故意以此來傷害前夫,即女兒的生父。被告於今年較早前被定罪二級謀殺。
二級謀殺的判刑必定是終身監禁,法官定出不得假釋的年期,最少10年至最多25年。檢控曾要求16至18年,而辯方曾以被告的精神問題,建議10年不得假釋。法官周二判巴斯通15年不得假釋。
默里稱,法庭需要向正有糾紛並打算以子女為武器的父母發出一個強烈信息,指此案「違背誠信(的程度)已不可能更令人深惡痛絕。」
辯方律師曾指被告被診斷患上邊緣人格障礙,案發時有焦慮症,不過法官指那些精神健康問題,都不能減輕她因違背父母對子女的誠信而需負的道德責任。
默里又指,被告遭逮捕後曾就自己精神病的嚴重程度說謊,以求不用為謀殺女兒負刑責;法官認同被告深愛女兒,但拒絕接受辯方提出,被告承受的哀痛可減少不得假釋年期的論點,法官指愛一個人不能減輕其殺人的嚴重性。
默里續指,父母殺死自己子女的行為將社會價值的基礎推倒,她也說,孩子不可被用作夫婦或個人糾紛間的籌碼。法官認為此案符合嚴厲判刑的程度,
案情指,被告巴斯通有計劃去殺死女兒Teagan,她不希望女兒的生父Gabe Batstone得到撫養權,因此被告決定在2014年12月10日用膠袋將女兒悶死。事發當年為41歲的巴斯通將膠袋蓋住熟睡女兒的口鼻約4至5分鐘,然後坐在屍體旁飲酒,並寫下責怪前夫的便條,其中寫有:「你毀了我」和「Gabe,你贏了」。
被告後來將兩個膠袋纏住自己的頭和以水喉膠布貼著,嘗試悶死自己,但最後忍不住。事後,她向女兒學校發電郵指稱女兒患流感,並向部分人發文字短訊說「對不起」,又向教會部分教友發出指摘性的信息,稱她感到最近遭眾人迴避。
一名擔心她的女教友曾到其單位拍門,但被告沒應門,被告等到該教友離開後,將女兒的屍體搬到汽車尾箱內,駕車離開。她似計劃將寵物狗交給一照顧者,去某處自殺,並帶有大廚刀,但她的車子在途中於素里某處卡在一溝渠中。
被告最後要求附近一居民致電911,緊急人員到場時,被告在車尾抱著女兒的屍體。
死者生父Gabe在渥太華接受《加新社》電話訪問,指被告15年不得假釋只勉強達到他及家人一直所盼望的最低年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