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1500萬大劫案終結 最後潛逃者判囚15年
【明報專訊】廣州近24年前發生的「番禺1500萬大劫案」,是1949年中共建政後最大的武裝搶劫運鈔車案件,其中兩名匪徒陳恂敏和陳恩年潛逃21年才落網,陳恩年近日被廣州中級法院裁定搶劫罪名成立,判監15年,沒收個人財產30萬元人民幣。陳恂敏5月亦因搶劫罪被判死緩及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至此這宗大案終於完結。
潛逃21年終落網
《羊城晚報》報道,49歲、原籍清遠陽山縣的陳恩年,與50歲同鄉陳恂敏,共犯下兩宗搶劫案。第一宗發生於1991年10月,伙何偉光等人搶劫,劫殺一名司機。震驚全國的「番禺1500萬大劫案」發生在1995年,當年10月,陳恂敏和陳恩年、同案犯何偉光、何永新、袁長榮、吳兆全、何冬海等人共同策劃持槍搶劫銀行運鈔車,事先多次到番禺市橋踩點,擬定周密的作案計劃及逃跑路線。同年12月,他們搶劫一輛車牌為「粵AR0747」的運鈔車,並開槍打死護送解款車的經濟警察郭×,並致司機許×受傷。共搶得逾1321萬元人民幣現金和逾210萬港元現金、10支防暴槍、2支54式手槍及各種銀行票據、印章。
《新快報》曾報道,案件證人陳×的證言指出,當時他和另外兩人駕駛裝有14個鐵皮錢箱、3個帆布袋的解款車到達儲蓄所後門,儲蓄所員工拉開車門拿錢箱時,突然有4名持槍男子衝過來,兩人用槍指茈L並讓他脫下避彈衣,他藉機滾到車後逃跑,邊跑邊喊「搶劫」,之後聽到三四下槍聲,最後劫匪開走解款車。
該案件當年被列為全國十大刑事案之一,案發不到一個月,警方先後拘捕7名匪徒,並繳回1218萬餘元人民幣和近207萬港元及銀行帳單、公章,繳獲3支防暴槍、7支54式手槍及雷管、導火索、手槍、子彈、火雷管、彈夾等物。何偉光等5人被執行死刑,另外2人則被判終身監禁。
不過,陳恂敏後攜帶部分贓款與陳恩年化名潛逃,多年來一直銷聲匿[,恍似人間蒸發。其間警方「不斷地做嫌犯家屬工作」,2016年12月25日,陳恩年才迫於壓力在雲南投案自首,但對陳恂敏的情G絕口不提。2017年1月5日,警方在雲南省瑞麗市抓獲陳恂敏,當時他不僅改名換姓且容貌也發生極大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