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洞庭湖經營 湘11人受審
【明報專訊】湖南益陽市一涉黑集團在洞庭湖圍湖,建私家湖泊非法養魚,更組建巡湖隊,對到該水域釣魚民眾毆打、恐嚇和勒索,益陽市中級法院26日開庭審理案件,11名被告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受審。案件審理時間預計持續3至5天。
自組巡湖隊 毆打搶劫釣客
《新京報》報道,據起訴書指出,自2001年起被告人夏順安先後承包湘陰縣石湖包、響水坎和沅江市下塞湖的湖洲經營蘆葦。為控制湖洲水域內的漁業資源,以沅江市順安實業有限公司名義,糾集其弟夏順泉,於2001年年底在3個湖洲修建矮圍。並以承包湖洲為由,違法修建矮圍和組建巡湖隊,指使另外多名被告,對到湖洲內水域捕魚、釣魚的民眾毆打、辱罵、恐嚇、強搶、佔用或故意疰a財物。
另外,夏順安等人還以補償款、保證金或協商借款的名義,先後7次索要他人錢款;在下塞湖水域非法採砂;用電捕、掛網及修建矮圍圍湖等方式非法養魚和捕撈野生魚;騙取貸款;詐騙畜禽退養補償款等,共計約5000萬元(人民幣,下同)。該集團還先後22次向湘陰縣、沅江市的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共計200萬元;利用沅江市、益陽市、湖南省人大代表身分,插手漉湖蘆葦場下屬管理區的人事安排,侵蝕基層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