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琦泄國家秘密罪成囚12年
六四天網創辦人 前律師:當局設局報復
【明報專訊】四川省綿陽市中級法院,昨日就「六四天網」創辦人、內地知名維權人士黃琦被控故意泄露國家秘密,及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一案進行宣判。黃琦被合併判處刑期共12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2萬元。曾經擔任黃琦律師的隋牧青稱,本案是當局為了打擊報復黃琦,設陷阱讓對方犯罪。
家屬未獲宣判通知 沒律師代理
綿陽中院在網上發布公告指,昨日上午,該院對被告黃琦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一案進行宣判,黃琦以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判囚3年,以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判囚11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2萬元。
台灣中央廣播電台引述消息人士指,這次宣判事前家屬並未獲得任何通知。此前,包括隋牧青、劉正清和張贊寧等律師都曾經代理過黃琦的案子,但這些律師先後遭到當局吊銷律師執照等打壓,最後導致黃琦的案子沒有律師代理。
知名維權人士 多次入獄
黃琦籍貫四川,現年56歲,黃琦在1999年設立「六四天網」網站,期許為無權無勢者發聲。2000年,黃琦因網絡言論被捕入獄,當局後來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黃琦5年徒刑。出獄第二年,黃琦改組「六四天網」為「中國天網人權事務中心」。
2008年,汶川大地震後,黃琦積極參與救災,並且在網上撰文揭露「豆腐渣」工程而再度被捕,當局以「非法持有國家機密文件罪」,判處黃琦3年徒刑。
2016年4月6日,「六四天網」發出消息說,四川省委書記王東明已經下令,指示綿陽警方「收拾黃琦」,四川警方因此指控黃琦泄露機密。當年11月28日,黃琦被捕。在四川綿陽看守所被超期羈押期間,黃琦遭受毆打虐待,導致腎臟病惡化,全身浮腫,申請保外就醫,亦多次被拒。維權網報道,去年7月28日,黃琦辯護律師隋牧青經半年來6次長途奔波交涉後,在綿陽市看守所成功會見了重病之中的黃琦。
昨日,曾經擔任黃琦律師的隋牧青對香港電台稱,判決在意料之內。他表示,綿陽市一名公務人員起初故意向一名訪民,提供一份涉案文件,該名訪民其後將文件交給黃琦,但當局在黃琦被拘捕後,才將有關文件定性為秘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