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試行未補價分租 委員倡提供租津
【明報專訊】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昨日通過房委會以試行形式,加入房協的「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出租計劃),容許業主在未補價下,可出租整個單位予合資格申請者;為免業主過度分間單位,業主最多只可出租予不多於兩個租戶,預計房協和房委會分別約有1.45萬個單位和約34萬個單位業主合資格參與。房委會期望今年第四季接受申請,並於一年後作中期檢討。
防過度分間 限最多租兩戶
房協去年9月推出「出租計劃」,當時准許住滿10年或以上的業主,可將未補價的資助單位租予輪候公屋3年或以上人士,但計劃只准業主「分租」單位而不能出租整個單位,結果反應冷淡。房委會與房協經商討後改善計劃,批准業主可出租整個單位,但為免業主過度分間單位,業主最多只可出租予不多於兩個租戶,當中輪候公屋最少3年的一般家庭申請者、輪候公屋最少6年的非長者單身申請者,以及經指定非政府機構(NGO)轉介下的租戶,可合資格申請計劃,與業主配對。除房協轄下資助房屋外,計劃亦拓展至房委會居屋和租置計劃單位。
房協表示,將邀請香港社會服務聯會合作,協助合資格業主及租戶配對,形式與「社區共享房屋」計劃類似;並會建立一個網上放盤平台,為業主及租戶提供資訊。房委會稱,除協助核實業主和租戶資格外,所有行政程序如處理申請和查詢等都由房協處理。
房委會委員柯創盛稱,歡迎房協及房委會改善計劃,形容是「從善如流」,但他擔心基層家庭未必負得起市值租金,希望當局可就計劃提出租金指引,並為參與計劃的租戶提供租金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