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催淚彈殼遺現場 指引列明不可直射人
【明報專訊】警方前日於西環一帶清場頻密發射催淚彈及橡膠子彈,警方至今未交代所用武器及使用次數。本報所見,現場遺下多個彈殼,包括「MP-6M5-CS」型號的催淚彈,美國廠商的指引列明不可直接向人射擊,否則可能導致嚴重受傷甚至死亡。
根據美國廠商的武器規格及指引,該款催淚彈最遠射程達80米,有5個彈頭,每個發出的煙霧可維持約20秒,是用作控制人群及暴動(Riot),可在廣闊範圍快速驅散及控制人群。指引提到,使用此款武器時或會起火,不可於室內使用。
橡膠彈「非常近距離」可致死
西環街頭亦遺下「MP-4-R3」型號橡膠子彈,同樣由美國廠商製造。該廠商的武器規格及指引形容,此款橡膠子彈是遠距離驅散人群的有效工具,一發有3個彈頭,最遠射程達90米,最有效射程為45米。指引警告使用者,若以非常近距離(very close ranges)直接射擊目標,或導致嚴重受傷或死亡,但無寫明何謂非常近距離。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