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健超:警有恃無恐 暗角已無處不在
【明報專訊】曾健超在「暗角」遭七警毆打,胸背有懷疑被警棍擊打的紅印,手腕關節受傷,脊椎移位。事隔將近5年,他說相比身體髮膚,他更痛心公義,指七警案立下壞案例,法庭延遲檢控,警察互相包庇,如今其中兩警上訴後獲無罪釋放,正正是「官官相衛」的結果。他慨嘆警察近年濫權、施虐更有恃無恐,「M家暗角已經無處不在」,市民卻投訴無門,唯有在絕望中「用更大力量去自保」。
指七警案立壞案例 警互包庇
事發至今將近5年,七警經歷審訊後儘管被判入獄兩年,但他們後來獲准保釋等候上訴,之前服刑的日子實際只有僅僅數月。上訴裁決前,曾健超已明言對裁決沒有寄望,結果兩警獲撤銷定罪,他說不感意外,「呢個社會已經荒誕到乜炡ㄔi以發生」。
曾健超說感到絕望,憤然稱「香港人無辦法接受呢個結果」,認為法庭判決縱容了警察繼續「張牙舞爪」,去濫權和施虐。他說:「有片影到,仍可經歷5年司法糾纏,叫香港市民點相信公義、警隊、法庭?」
「有影片仍司法糾纏5年」
曾健超認為,七警案的上訴判決向警隊傳遞不良信息,形同警員犯法「唔使找數」。對於警方近日在處理遊行示威執法時,被質疑「蒙面、無號碼、無委任證、遮眼」等行為,曾健超認為現時警員更有恃無恐,全因投訴機制無法懲治警員,「以後仲可以點追究?冇可能追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