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4天 游泳教練性侵女學員
[2019.07.11] 發表
【明報專訊】陳姓游泳教練與女學員談戀愛,未料2人交往4天後,陳男就以要女學員幫忙按摩為由,載女學員至摩鐵,不顧對方反抗性侵得逞,新北地檢署周三依強制性交罪嫌起訴陳男。
去年8月,女學員因報名游泳課,與陳男產生情愫,兩人去年10月5日開始交往,沒想到同月9日下午,陳男聲稱身體疲憊,要女學員幫忙按摩,卻把女學員載到新北市中和區一間汽車旅館,不顧女學員反抗,強脫女學員衣褲,硬上女學員,女學員當天就去報警,事後並拒絕與陳男聯絡。
庭訊時,陳男坦承與女學員發生關係,女學員友人則證稱,她出現創傷症候群反應。
醫院驗傷單指出,女學員右頸、胸口、後背有反抗造成的瘀傷,下體也驗出陳男DNA,因此認定陳男犯行,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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