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06.01
    星期六

許穗林案上訴庭推翻判決 被告危駕致他人死亡罪成

[2019.06.01] 發表
Monique(右)於庭外指終可有好消息告訴母親。(電視畫面)
許醫生(圖)2015年遭撞斃一案,上訴庭現判案中被告罪成。(資料圖片)

【明報專訊】華裔名醫許穗林(Alphonsus Hui)3年半前於溫市一十字路口遭撞斃案,事故中另一車輛司機被控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原審法庭判他無罪,但卑詩上訴庭現推翻該判決;上訴庭由三名法官組成的小組一致裁定鍾姓(Ken Chung,譯音)被告罪名成立,而量刑聆訊交回省級法庭處理。

卑詩上訴庭三名法官之一格伯曼(Harvey Groberman)代表法官小組讀出判辭,他指審理此案的法官最終唯一議題是,決定鍾在事故前的一刻有否加速和嚴重超速至偏離常態。

案情指,2015年11月14日周六早上,68歲許醫生所駕駛的汽車駛至溫市西41街(W. 41st Ave.)夾橡橡街(Oak St.)的交匯處時,遭一部灰色奧迪(Audi)攔腰撞及。許醫生的車輛被撞及推上行人路。審訊期間有專家作供指鍾在一個路段內,其時速由90公里加快至140公里,當發生車禍前一刻曾減速至每小時119公里。發生事故路段的法定時速上限為50公里。

原審法庭於去年判被告罪名不成立,並指被告超速行為的瞬間性不足以支持控罪的刑事成分。

格伯曼指他不能理解﹕「以時速上限近3倍的速度進入一主要路口的司機,是沒有明顯偏離常態。」法官指該速度瘋狂超越了一個合理的標準,並適當地定為犯罪。

在一般上訴案中,較常見法官需商議數天,甚至上月才有裁決,但是次上訴中,當法官問了控辯雙方律師數條問題約20分鐘後,法官便宣讀判辭。就被告會否上訴至加拿大最高法院,鍾的代表律師回應指現在言之尚早。

許醫生的女兒Monique昨日於溫哥華的法庭外回應和激動地說,法庭判被告罪成對許家是重大的安慰,等了3年半時間,她終可有好消息通知她母親和家人。

當原審法庭在去年判被告無罪後,她立刻發起請願,不只要求控方上訴,並爭取要修改本省危險駕駛的法律,該請願迅速得到逾10萬人簽名支持。她續說:「很興奮能夠回去向每一名曾發聲、曾認為此是錯的人,告訴他們做對了,他們今日做對了。」她指是次判決對「我們大部分人所認為並且是常理的事是一個重大的肯定」,忘記法律用語、技術問題、漏洞和對此作出微分析,那些使大家對一些明顯的事失去所有判斷力,「若果你以140公里(時速)駛過一個時速上限50公里的主要路口,這是明顯偏離一個合理司機會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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