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任時申報6案 獲特首批准續任仲裁員 鄭若驊:仲裁案接近完成非指接近審完
【明報專訊】律政司長鄭若驊去年1月上任時申報,獲特首批准上任後繼續擔任6宗「接近完成」仲裁個案的仲裁員。有文件顯示,鄭上任後仍參與的3宗國際投資爭端解決中心(ICSID)仲裁案件,當時並非處於「接近完成」階段,甚至未開庭審理。鄭昨晚被傳媒追問下終承認當中兩宗是她向特首申請續任仲裁員的個案,但辯稱去年1月所言的「接近完成」,是指接近完成一些中期指令或接近有裁決,並非指案件接近完成。有具仲裁經驗的大律師質疑,鄭當時的描述會否影響政府決定讓她繼續處理案件,認為鄭應進一步解釋。
3案至今未審結 部分去年一月未開庭
律政司長鄭若驊去年1月6日上任後,特首林鄭月娥主動透露批准她繼續處理上任前未完成的6宗仲裁個案。當時特首辦曾解釋,該6宗案件是「接近完成」及「已完成審理」,預計數月內完成有關工作,加上考慮到任命過程緊湊等特殊情G,因此就該6宗案件作特別處理,但基於保密原則,未有公布6宗個案詳情。
根據ICSID資料,鄭若驊上任後仍參與的3宗國際仲裁案件當時非處於「接近完成」階段,甚至未開庭審理,而該3宗案至今亦未審結。翻查資料,涉及的包括捷克電力公司ENERGO-PRO與保加利亞政府、加拿大天然資源公司Gabriel Resources與羅馬尼亞政府,以及英國公司Eiser Infrastructure和旗下太陽能公司與西班牙政府的案件。
至去年4月 3案均辭任
其中,鄭若驊最遲辭任的是在西班牙撤銷裁決(annulment)一案中擔任專責委員會成員,在她上任律政司長後,委員會曾於去年1月19日發出程序命令,並於3月23日就暫緩執行裁決頒下書面判辭,鄭最終至去年4月4日辭任該案的仲裁員職務。另一宗保加利亞案,鄭擔任仲裁庭主席期間,則曾分別於去年1月16日及30日兩度發出程序命令,她至去年2月7日辭任。
曾稱6案「已開庭,做晒結案陳辭」
記者翻查資料,鄭若驊上任後曾於去年1月底接受電台訪問時解釋,6宗仲裁案已「接近完結」,其中兩宗「涉及一些決定要去做」,已經聽過結案陳辭,仲裁庭亦已作出考慮,不過程序上要將決定寫下來;另外4宗則已「開完庭,亦即聽完證據」,更指「不是開了一天庭,而是開了很多天的庭」,雙方已提出結案陳辭,仲裁庭亦已有相關討論,若她當刻辭任會對當事人不公。她同月在立法會再被議員追問時則重申6宗案件「已開庭,做晒結案陳辭」。
稱兩案已申報 一案已辭毋須申報
鄭若驊昨早被傳媒追問下沒正面回應該3宗案是否包括在她去年申報的6宗;至傍晚她才解釋當中有兩宗涵蓋,餘下一宗則因她出任司長前已遞辭任信,故毋須申報;至於是哪兩宗案已申報、哪一宗案毋須申報,她說已不記得案件編號。被問及為何上任時稱6宗案接近完成,部分案件進度卻不符,是否「講大話」,鄭解釋6宗案部分是當時接近有裁決,部分是接近完成一些中期指令,她在上任後獲准處理完相關的指令,並非指案件接近完成。
法律界質疑說法影響政府批准決定
具處理仲裁案件經驗的法政匯思成員、大律師何旳匡認為,如鄭若驊有申報該兩宗案件,並在早前已申報的6宗案件之內,則與她去年所描述的「接近完成」有重大出入,該些案件至今未審結,於她上任時亦未入正審,「都不是這個情G」,質疑她當時的描述會否影響政府決定讓她繼續處理案件,又認為鄭應進一步清楚解釋,釋除公眾疑慮。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則批評鄭回應「態度迴避」,已去信促請特首林鄭月娥要求鄭澄清當中疑點,亦已去信廉署要求徹查有否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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