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姊妹花日本遇害案 東京法院發還重審
【明報專訊】一對居於日本橫濱、來自中國福建的陳姓姊妹,2017年在日本被殺,且分別遭藏屍在兩個行李篋。案發後,一名40歲日本男子岩崎龍也,遭判處23年監禁。當時控方和辯方均提出上訴,其中控方要求判處更重刑罰。
東京高等法院周五(19日)決定撤銷一審判決,把案件發回地方法院重審。
共同社指,此或可以解讀為法院要求根據過去案例,判處更重刑罰。
共同社報道,東京高等法院認為,作為量刑標準的過去案例與本次案件類型不同,出現了錯誤。報道指,此或可以解讀為要求根據過去案例,判處更重的刑罰。辯方已提起上訴。
在2018年7月的一審判決中,地方法院指被告未有使用兇器,選擇判處被告有期徒刑。當時要求判處死刑的檢方,和主張無罪的辯方,都提起上訴。
東京高等法院通過法院內部的量刑檢索系統,研究過去案例,認為一審中作為判斷標準的案例都是發生在親屬之間的案件,指出「與本案屬於完全不同類型」。
根據判決書等顯示,被告岩崎龍也在2017年7月6日闖入陳寶蘭(當時25歲)和妹妹陳寶珍(當時22歲)居住的橫濱市中區某公寓,壓迫兩人頸部致死,之後把屍體裝入行李篋,次日把屍體遺棄在神奈川縣秦野市的山林。
被告是陳寶蘭生前工作的餐飲店的顧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