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圍原居民霸4官地作車場 月賺最少13萬 2015有前科 地署稱將調查
【明報專訊】本報發現,位於北區的粉嶺圍內,有4幅官地被原居民非法霸佔作收費停車場牟利,以每個車位每月1000元出租,每月淨賺最少13萬元,在該處泊車的車輛全在玻璃上貼有「粉嶺圍居民證」的泊車證。
地政總署人員早前入村到涉事地段處理其他事項時,未有即時跟進霸佔官地事宜。有立法會議員認為有原居民霸佔官地無本生利,批評地政總署執法不力。地政總署表示會跟進調查。
明報記者 黃煒堯 陳冬綾
油漆鐵鏈劃位 泊車需「居民證」
本報早前接獲投訴,指有原居民霸佔粉嶺圍北區公園紀念炮台後方的空地作收費停車場。
記者翻查地政總署地段資料,發現該地段屬官地,上月13日到粉嶺圍觀察,發現該地段泊有近30輛私家車。本報記者另外發現在附近粉嶺圍村公所及彭氏宗祠外的官地,同樣被人用油漆及鐵鏈劃出共100個車位,同時放有寫上「粉嶺圍村公所」字樣的雪糕筒。其中祠堂外一幅佔地約3000呎的官地,更被劃作大型露天停車場,場內亦豎立多個下款為「粉嶺圍村公所」的告示牌。
於上述4址停泊的約130輛車輛,車頭車窗均貼有「粉嶺圍居民證」的泊車證,部分更標有「VIP」字眼。另外,本報記者於祠堂外官地發現一張由地政總署3月8日張貼的通告,指該地點將進行渠務工程,通知村民登記,顯示地政總署曾派員到上址,但未有跟進霸佔官地事宜。
咪表泊車位 經紀稱毋須入表
本報記者向一家承包粉嶺圍村屋租務的地產代理查詢,該經紀指村內泊車月租約1000元,由村公所出租,但「梗位」已爆滿,建議記者可泊在村內兩個咪表位停車場而毋須入表,並稱「只要村長唔好再同差人玩炴N冇問題」。由此推算,4幅非法收費停車場每月淨賺最少13萬元。
本報曾多次致電及WhatsApp身兼粉嶺圍村長、村代表及北區區議員的彭振聲查詢,一直未獲回覆,3月27日到其辦事處,彭的助理囑記者留下聯絡方法,及後彭亦未有回覆。
彭振聲去年底曾就阻礙警員抄牌道歉(見另稿)。
地署:土地多 一般接投訴方跟進
地政總署回覆稱,北區地政處正跟進調查上述懷疑非法佔用政府土地事宜。該署2015年曾於涉事地點採取土地管制行動,其後上址非法佔用官地情G已停止。至於為何張貼通告時未即時跟進霸佔官地問題,署方則指本港土地數量繁多,一般因應投訴或查詢才跟進懷疑佔用官地等個案。
警方表示,大埔警區會繼續留意有關地點的違泊情G。消防則指出,被霸佔官地並非緊急車輛通道。
翻查資料,有傳媒早於2015年揭發粉嶺圍村公所及彭氏祠堂外的官地被霸佔,作收費停車場用途,當時村長彭振聲曾稱事件由原居民組織「粉嶺圍互助隊」主導,他從不干預亦毫不知情。
批地署執法不力 議員促追討地租
身兼北區區議員的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認為有關官地被霸佔作收費停車場,無本生利,情G不能接受。他表示,霸佔官地早於4年前被揭發,如今範圍更擴至北區公園炮台,顯示地政總署執法不力,署方人員經過上址亦推說土地太多看不到霸地,難以令人信服。他敦促政府應向相關人等追討多年來欠下的地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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