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03.27
    星期三

卑詩網約車監管報告提11建議 運輸廳長堅持司機須持第4級駕照

[2019.03.27] 發表
卑詩運輸廳長徐蘊娜

【明報專訊】卑詩省議會一個委員會就本省監管網約服務而提交建議報告,其中建議將司機需持有駕駛執照的級別放寬,由一般專業司機才擁有的第4級,改為較普遍的第5級,但省運輸廳長徐蘊娜(Claire Trevena)在報告公布後不久便拒絕。

徐蘊娜說:「我會堅持要第4級駕照,我認為民眾的安全是首要,而第4級駕駛才可符合那安全程度。」

她指阿省網約車的司機必須持有第1級、第2級或第4級駕駛,那些級別全屬於專業司機,「我認為,若果想接載市民由A點到B點來賺錢,他們應該準備好作出該(特別駕照級別)的投資,因為民眾的安全是頭號要點。」

「政府機構特別常務委員會」(Select Standing Committee on Crown Corporations)由來自各黨派代表議員組成,並提交一份有關網約車服務在接載乘客界限、供應、車費和司機駕照4方面的建議報告。委員會在2018年11月27日至今年2月21日期間檢視網約車服務上述4方面管規內容和蒐集包括來自專家的意見,並在報告中提出11項建議。

除上述放寬駕照級別的建議外,委員會也認為不應給網約車公司設下地域限制。在現有法例下,的士公司經營範圍設有邊界限制,說明的士牌持有人可在什麼範圍內接乘客,但當目的地超出範圍後,的士回程便不可接客。

委員會也認為,網約車公司的車隊數目不應受限制;而考慮到安全及減少廢氣排放問題,則建議網約車的車齡不應超過10年。

至於收費方面,委員會建議每一程的最低車費不可比公共交通工具的車資少。此外,網約車的收費,也應在乘客下單訂車前已顯示在其手機應用程式內;有關價錢的數據亦應被監察,讓政府可考慮將來應否引入最低或最高價。

委員會並建議,省府應在2023年檢討有關法例。

徐蘊娜指,在其他範疇如接客界限和價錢等,她都願意有彈性,而這點也是民眾所期望。

網約車服務倡權組織Ridesharing Now for B.C. Coalition發言人Ian Tostenson指,對於運輸廳長不接納委員會放寬駕照級別條件的建議,他感到意外。Tostenson說,委員會已曾深入討論該議題,並不可確定要求第4級駕駛能否確保有更安全的司機,而委員會則建議要對司機進行背景審查、健康檢測和制定司機評分系統,「她(廳長)無情地利用安全那問題,甚至達到一個程度,她似乎在再次嘗試拖慢(那過程)。」

加西優步(Uber)企業經理Michael van Hemmen表示,政府顯示出它有聆聽到合理的回應,公司期望徐蘊娜和省長賀謹(John Horgan)在司機駕照問題上可保持開放態度。

徐蘊娜重提政府的計劃是,預料年底可開始有網約的服務;她有信心政府可在今年夏季完結前開始接受網約的公司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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