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署主任涉偽造批准信 助居屋業主加按
【明報專訊】廉署昨落案起訴房屋署一名房屋事務主任,控告他涉嫌為居屋屋苑業主偽造批准信,以協助他們申請共逾900萬元的加按貸款。被告下周二(5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鄒海業,32歲,被控9項偽造罪名,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71條。
廉署表示,調查發現,案發2014至15年,被告為房委會大埔區租約事務管理處的房屋事務主任,負責管理涉事粉嶺居屋屋苑。若屋苑的業主想在未向政府補付地價下將單位重新按揭,必須在向銀行或金融機構申請加按前獲房委會發出批准信。若要向房委會申請批准信,業主須向房委會提交申請表和所需支持文件,而房屋事務經理獲房委會授權簽發批准信。被告作為房屋事務經理的下屬,負責接收和處理由屋苑業主提交的重新按揭申請。
涉9項共900萬貸款
控罪指出,被告涉嫌於2014年11月6日至2015年11月6日,就有關居屋屋苑9個單位的業主真實提出的重新按揭貸款申請中,偽造9份由房委會發出的批准信,意圖誘使銀行或金融機構接受該些文書為真文書。
兩間銀行和一間金融機構基於上述假文書,批准有關業主的按揭貸款申請,並批出9項共逾900萬元的加按貸款。
廉署指出,早前接獲房署轉介的貪污投訴展開調查,其間房署有提供全面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