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客帶火腿腸入境被罰20萬 不繳錢被遣返
[2019.01.26] 發表
【明報專訊】張姓大陸旅客25日晚間6時搭乘港龍航空KA454航班班機抵達高雄小港機場,由於他沒有主動申報攜帶的火腿腸,因此被罰20萬元新台幣,但他不想繳交罰款,海關將他交給移民署處理。張姓旅客被拒絕入境,搭乘25日晚間9時15分班機返回香港。這也是首例外來人士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經裁罰後拒絕入境。
此名旅客因為沒有主動申報攜帶120公克的火腿腸,遭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查獲移送防檢局高雄分局裁罰20萬元,該火腿腸留存送檢。該名旅客因屬於短期觀光,沒有繳交罰款,依新措施已拒絕其入境,並移由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遣返出境,於25日晚間搭乘9時15分港龍航空KA457航班返回香港。該名旅客在未繳清罰款前,將不得再入境台灣。
更多中國新聞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