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兩年官司終勝訴 溫市關53無牌大麻店
【明報專訊】溫哥華市政府兩年前入稟卑詩最高法院要求頒令關閉市內多間未有領市府牌照的大麻店,經過長時間排期審理後法院昨日裁定市府勝訴,勒令53間大麻店關門。
市府表示歡迎裁決並指目前市內只剩下28間非法大麻店,這些店舖需要遵從法令關門,否則會被罰款甚至入獄。
溫市政府於2015年,即全國大麻合法化法案生效前推行大麻店牌照制度,向合資格的大麻店發放商業牌照,但是仍有多間店舖無視機制,在未有領取牌照情況下繼續非法經營。市府兩年前入稟法院要求向53間非法大麻店實施禁制令,法院昨日作出裁決,裁定市府勝訴。
溫市政府發表聲明歡迎裁決,指由於審訊排期期間部分大麻店已經關閉,目前只剩下28間非法大麻店,店舖需要遵從法庭裁決停止營業,否則會被罰款甚至入獄。
市府建築及牌照部門總經理克里希納(Kaye Krishna)說,法庭的裁決再次確立市府於土地使用以及大麻店發牌制度的權力,並重申市府於2015年推行的大麻規管附例的合法性。她又稱這次裁決亦突顯市府會使用一切可用的途徑取締非法大麻店,並將會成為日後同類型訴訟的案例。
今年10月17日大麻正式合法化,根據法例卑詩省的大麻零售店必須先取得省政府的經營許可,而在溫哥華市內的大麻店則還需要取得市政府的發展許可(development permit)和商業牌照。
省政府收到大麻零售店申請書後會轉交給所屬的市政府,市府審核有關申請後會向省政府作出審批建議,再由省政府作最終決定。若市府拒絕發出發展許可,即不能在市內開設大麻店。市府又指自9月19日,已收到14份來自省政府的申請通知,市府已回覆其中10份的申請人有關下一步程序,另外4份則仍在審核中。
另外,市府指目前為止已發出3700張涉及違反大麻規管附例的告票,並收到300萬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