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判「三菱」為戰時強徵勞工賠償
日本表示極其遺憾 「不能接受」
【明報專訊】韓國大法院裁定,日本企業「三菱重工」需向10名日治時期被強制勞動的韓國人及一名苦工家屬賠償8000萬至1.5億韓圜。日本外相河野太郎稱,裁決極其遺憾,日方絕不能接受。
6名於二戰時期被強徵的韓國勞工,及另外4名「朝鮮女子勤勞挺身隊」受害者與1名受害者家屬,分別向「三菱重工」提出索償訴訟,韓國大法院裁定「三菱重工」需向6名被強徵勞工每人賠償8000萬韓圜(約9萬3千加元),向4名「女子勤勞挺身隊」受害者及一名受害者家屬分別賠償1億至1.5億韓圜(約11.7萬至16.7萬加元)。
日本外相河野太郎指,1965年日韓締結的「日韓索賠權協定」指出,有關索賠權問題已得到「全面且最終的解決」,今次判決顯然違反協定,在根本上顛覆了日韓友好合作關係的法律基礎。
日方又「強烈要求韓國採取妥善措施」,否則日本會提出國際訴訟及反制措施等。
韓國大法院上月底裁定「新日鐵住金」向4名被強徵的韓國勞工賠償每人1億韓圜(約11.7萬加元),是要求日本企業賠償的首個確定判決,預料會成為先例,衝擊日韓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