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主任再提問 朱凱Y質疑越權
【明報專訊】曾提倡民主自決的立法會議員朱凱Y,上周報名參選明年初舉行的鄉郊代表選舉。選舉主任繼本周一(26日)向朱提出5條問題,要求交代港獨立場後,選舉主任昨日下午再要求朱在4小時內回覆兩條問題,要朱澄清港獨及自決立場。朱凱Y昨晚回覆,重申自己沒有主張港獨,他指鄉郊代表選舉主任並無權力提出與確保提名有效無關的問題,亦質疑選舉主任要求他明確反對甚至禁止其他參選人有港獨主張,是違反言論自由,亦超出選舉條例對參選人的要求。
選管會今晚6時將在沙田鄉議局大樓為鄉郊代表候選人抽籤,決定候選人號碼,之後舉行簡介會。根據立法會選舉經驗,報名參選者會在抽籤簡介會前,知悉自己有否被取消參選資格。
限4小時內覆兩問題
選舉主任昨午4時向朱凱Y再查詢,要求他澄清是否提倡或支持港獨是自決前途的選項,以及是否同意作為鄉郊代表選舉參選人,不能夠以任何方式主張港獨。朱凱Y在回信中表示,《鄉郊代表選舉條例》並無強制候選人實質上證明自己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即提名的有效性並不依賴候選人的實質政治信念,條例亦自然不可能賦權選舉主任作出相關提問,否則選舉主任行事的目的就是政治審查。
朱凱Y續指,鄉郊代表並非基本法第104條中列出的「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此條文的釋法內容列明,參選或出任相關公職者,須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
指實質政治信念非考慮因素
鄉郊代表選舉條例第24條列明,參選人須簽署聲明,示明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區,否則不得獲有效提名。朱凱Y在回信中表示,立法會當年訂立此條例時,未有考慮或討論過第24條下有關聲明規定的內容,背後更無任何具約束力的決定,要求鄉郊代表須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
朱凱Y昨早接受港台訪問,指村內議題不涉政治,批評政府「政治審查的手愈伸愈入」,反問日後學校選舉班會主席是否也要經政治審查。
基本法委員會前副主任梁愛詩昨在另一網台節目表示,基本法第104條有關宣誓條文雖不適用於鄉郊代表選舉,但她相信有現行法例處理,現階段不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