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權過來人:同性伴侶租屋難
【明報專訊】男同志Billy曾於2005年提出司法覆核,挑戰男男肛交的合法年齡,並獲終極勝訴。Billy昨受訪時表示,身邊不少同性伴侶即使非輪候公屋,租住私人房屋時亦遇不少困難。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陳志全批評政府不願主動研究及檢視同志友善政策,每每遭司覆核後才修例,浪費公帑及資源。
有業主聞同性伴侶即拒租
Billy表示,身邊雖較少同性伴侶要申請公屋,但在住屋上亦遇不少困難。他曾聽聞有業主得悉對方是同性伴侶後,即時拒絕出租單位;亦有物業管理公司等不承認同性伴侶為合法伴侶,令該伴侶無法享用會所等設施或服務。
人民力量陳志全表示,身邊有同性伴侶因無法申請公屋,亦無法負擔租住或購買私人物業,以致只可在伴侶居住的公屋「非法同居」。因此,他樂見有人入稟挑戰政府政策,好讓法庭確立在外地註冊的同性伴侶能否申請公屋及加名等。
陳志全說除了住屋及公務員福利問題外,同性伴侶在不少社會福利上亦受到較差對待,包括醫療、器官捐贈及合併報稅等。假若政府不主動檢視現有政策,他預料將有更多同志平權的司法覆核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