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司機須獲4級駕照
無牌經營罰款升至10萬元
【明報專訊】卑詩省府昨日公布網約車(ride-hailing)服務相關法案細節;新法規將要求全部司機獲取四級(Class 4)駕照,並將對無牌照經營的公司的罰款從5000元提升至10萬元。但因卑詩汽車保險公司(ICBC)的保險等配套措施還在商榷中,合法網約車真正投入營運可能要等到明年秋天後。
省運輸及基礎建設廳長徐蘊娜(Claire Trevena)昨日就類似Uber和Lyft等網約車服務宣布8項修訂法案,包括《乘客運輸條例》(Passenger Transportation Act)、《車輛保險法》(Insurance Vehicle Act)、《公司保險法》 (Insurance Corporation Act)、《車輛法》(Motor Vehicle Act)、《商用運輸條例》(Commercial transport act)、《地區政府法》(Local Government Act)、《社區憲章》(Community Charter)及《溫哥華憲章》(Vancouver Charter)。省府說,這些法案的宗旨在將乘客安全置於首位,設立監管框架、減少監管重疊和負擔、加強執法及鼓勵市場內原有和新公司進行公平競爭。
徐蘊娜介紹,若該法案得到通過,將授予本省乘客運輸局(Passenger Transportation Board)對申請者進行考核及牌照發放的權利。作為本省的監管機構,乘客運輸局將評估申請者是否適合提供網約車服務,並規定車輛供應、運營區域和收費標準。而當地政府則可以規定車輛類型、的士接客位、及當地公司經營執照要求。
新法案還要求,每名網約車司機必須像的士司機一樣參加四級(Class 4)駕照考試,獲得四級駕照,並接受刑事紀錄審查、車輛檢測及身體檢查,以確保乘客安全。但司機無需另行在每個駕駛的城市分別申請受僱司機許可證(chauffeur permit)。
持牌人違法所面臨的最高行政處分提高至5萬元。而無牌經營者此前最多可被罰款5000元,在法案生效後或面臨最高10萬元的罰金。
此外,該法案將允許卑詩汽車保險公司為申請網約車執照的車輛研發新型保險產品,為司機提供專門的保險類型,司機亦需購買特定保險,才可合法上路。
徐蘊娜表示,她理解公眾對網約車的興趣極高,迫切希望網約車能夠盡快進入市場,但是,卑詩汽車保險公司最早可能需要等到明年秋天才能推出合適的保險產品,使新法很難在明秋之前實施。她拒絕透露網約車大概能夠在卑詩省合法上路的具體時間,只是表示,這將取決於卑詩汽車保險公司推行指定保險計劃的時間。
省長賀謹(John Horgan)此前曾提到,在實施網約車服務的同時,必須考慮的士業界的供求平衡,現正透過本省乘客運輸局增發牌照,並預期在年底前增加200個的士牌照。